可以用“秉公执法”来形容的人物有:包拯、海瑞、郭占利、赵奢、王以通。
“秉公执法”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bǐng gōng zhí fǎ,基本意思是公正地执行法律。秉公,做事秉持公正之心。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而且包拯还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海瑞:
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山西省偏关县地方税务局会计师。从1994年担任编关县地税局局长以来,带领全局职工秉公执法,大胆改革,使该局的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他还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爱岗敬业标兵。
4、赵奢:
赵王任用赵奢掌管全国的赋税,全国赋税非常公平合理,民众富足,国库充实。赵奢是赵国名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八大名将之一,赵武灵王之子。
5、王以通:
王以通从政三十多年,大多在巡按,监察的岗位上,他无论行使什么权力,向朝廷汇报或建议都实事求是,行使手中权执法不阿,人皆惮其风范,他两袖清风,秉公执法。历任过南城知县、高安知县、瑞州知府、韶州知府、湖广副使、贵州道监察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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