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共中央召开会议,深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强调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笔者认为,要实现双胜利的目标,必须坚持做到“四个统筹”。
统筹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疫情防控是全方位的工作,是一场总体战。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战,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积极拓展。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仍然是全国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只有坚持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把重点地区的疫情控制住,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全国疫情蔓延局面。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十个手指弹钢琴”,增强辩证思维,把握好局部和全局、重点和一般的关系,举全国之力,紧紧扭住城乡社区防控和患者救治两个关键,坚决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同时,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毫不放松地统筹抓好其他地区防控工作,坚决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早日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要理性看待这次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总的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我们进一步增强信心、坚定信心。但也要充分认识到这场战“疫”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甚至前功尽弃。当前随着返程流、复工潮的到来,城市疫情防控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因时因地制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低风险地区要尽快将防控策略调整到外防输入上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疫情防控与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相辅相成。有序复工复产是当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紧迫任务,也是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推动复工复产,交通运输是“先行官”,必须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 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进一步研究出台财税、金融、社保等政策,加大对一些行业复工复产的扶植支持,帮助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针对部分企业缺工严重、稳岗压力大和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可采取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岗,确保已复工和准备复工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加强区域间上下游产销对接,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及时抓好春耕生产,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等基本民生保障,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统筹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考验面前,我们责无旁贷,必须迎接挑战。立足当前,既要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要尽快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回到正轨,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更要放眼长远,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从这次应对疫情暴露出的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中,及时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深入研究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重大问题,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新技术研发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推动医防结合,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统筹处理好依法防控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发力,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保障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好尺度,依法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不层层加码,不擅自升级管控措施,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及时纠正防控工作中的偏颇、极端做法,尽量采取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小、带来不便少的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做到严控不失控,“硬核”不硬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主动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确诊人员、隔离人员和病人家属。坚守法律底线,文明执法,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公然挑战、触碰法律底线者。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让法治成为疫情防控中的基本共识和行为准则。
(作者顾洪英,系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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