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0371-24961333
三、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主要领导及分工:
张永立 党组书记 局 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李海峰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干部奖惩任免股、干部退休股、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办公室、招录股、档案室、妇联、网格管理。
李 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乡村振兴办、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职业鉴定中心、安全生产、信访、五星支部创建。
梁超峰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长
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执纪监督,协助党组书记做好“两个责任”落实工作。
李石榴 副局长
分管法制办、人事股、工会、财审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保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股。
刘 亮 主任科员
分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管理办公室、审批大厅、调配股、失业保险所、工伤保险所。
五、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
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通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乡科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落实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意见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杜渐
电话:1593855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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