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各参保单位务必于2021年7月25日(含)前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逾期未申报将自动按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0%进行核定。
方法一:网上申报(推荐使用)
办理时间:6月10日至7月25日
单位操作步骤: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 “五险一金基数统一申报”模块
1.已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的单位点击登录按钮
2.未变更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的单位,点击登录按钮后点击“原渠道登录”
选好后通过对应的方式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1.选择五险一金基数采集信息申报,点击【立即办理】进入
方式一:零星申报:单位职工人数较少或需要零星修改时
第一步:输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
第二步:输入上年月均工资、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点击提交申报
提示“五险一金基数采集信息申报成功”,可点击“继续办理”或“返回首页”
方式二:批量业务申报:可一次性导入全体员工的工资数据
第一步:导出需要申报人员的Excel文件
第二步:打开Excel文件,录入职工“网上申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并保存(请勿修改文件名称和格式)
第三步:点击“导入”按钮,上传Excel文件
按照系统提示核对导入记录,导入失败的需重新申报。
如有导入失败的记录,需按如下操作流程继续申报:
第一步:核对职工信息及对应的上年月均工资
第二步:点击“下载失败人员Excel文件”
第三步:重新填写Excel文件后提交
显示此界面即为提交成功,可点击“继续办理”或“返回首页”
2.“五险一金基数采集信息申报状态”查询
查看业务状态,对“导入不成功”的信息,可点击“查看详情”和“处理结果” 及时重新申报
方法二:线下申报
办理时间:6月10日至7月25日工作日
单位操作步骤:
下载并安装企业版软件: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常用下载】-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v5.0.0安装程序”及最新升级补丁并安装。
下载数据并导入到软件中:用人单位需在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单位社保数据,通过企业版软件中“数据交换”模块导入单位社保数据。
操作软件,打印报表:用人单位通过“工资核定”下“工资变更”-“工资变更”模块,“业务年度”输入2021,选择单位,查询后分别在“参加医疗(含生育)人员列表”和“参加三险人员列表”页签下录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信息,点击“保存”后点击“工资导出”,两个列表分别生成报盘文件(请勿更改报盘文件名称和格式),存至U盘。导出后点击“汇总打印”,打印《北京市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总表》一式二份(医疗和三险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携带上述存有报盘文件的U盘和报表材料到社保服务大厅办理缴费工资申报手续。
注意事项:通过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的,需单独申报公积金缴费工资。
常见问题:
1.在线提交申报可能出现延迟或失败等问题,是因为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在白天高峰阶段服务器承载过大导致,请您切勿着急,错峰申报。
2.“五险一金基数采集信息申报状态查询”模块由于网络延迟查询结果可能未更新,可根据“提交申报”后的反馈提示判断是否申报成功
3.“工资”指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
工资总额由八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5)补贴;(6)加班加点工资;(7)其他工资;(8)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具体文件依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4.凡6月份申报完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后再做增员的单位,需单独为入职人员(包括调入及新参统)核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5.当年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
6、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五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领取的伤残津贴(在不足整年度时与当年未发生伤残期间的工资合并计算)作为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
注意事项:
在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
2.当年入职人员,以入职当月工资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
3.录入缴费工资时需取整数录入。
4.2021年7月办理退休的人员,需申报缴费工资后再办理退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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