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两千块钱就能租到市中心地段的房子,还是一栋独立式花园小别墅,这在寸土寸金的上海有点不可思议。然而小伟就找到了这样一处物美价廉的房源,还开开心心地与“二房东”杨某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不料却掉入租赁陷阱。另外还有20名租客也以同样的方式上当受骗。
愚园路(愚园路属于哪个区)
去年9月,长宁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二房东”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对杨某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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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一个地方,房租超便宜,环境也好,目前还有空房。”2020年11月,小伟在老乡处了解到本市愚园路有房子出租,实地看房后,小伟一眼就相中了这个三层楼小洋房,最关键的是价格也便宜,三间房一个月才2000元。小伟在和“二房东”杨某见面后,以押一付六的方式与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共支付了14000元。没想到的是,住了不到五天,小伟就被告知这里的房子不能居住,必须尽快搬离。诧异的小伟马上联系“二房东”杨某,却发现再也联系不上了。“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合同上的出租方是杨某个人,当时他说房子是保安公司盘下来出租的,他是这里的保安。”小伟事后回忆道。
原来,所谓的“二房东”杨某仅仅是该处房产产权方的第三方派遣员工。2020年9月1日,杨某被派驻到愚园路这处空置房担任保安一职,负责日常秩序维护。“这栋房产空置了很多年,也没有门锁,加上只有杨某单独一人值班,于是他便萌生歹念,精心上演了一出空手套白狼。”长宁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承办检察官朱丽群介绍,2020年9月至11月仅两个月时间,杨某通过编造自己系二房东等谎言,招揽21名租客,并以签订租房协议的方式,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并将骗取的钱财均用于个人挥霍。
“杨某上班第一天我们就告诫他,虽然这些房屋都是空置的,但不得对外出租。”据杨某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公司例行检查都是在外围巡视,没发现有何异样。2020年11月27日,产权方公司工作人员过来例行检查时,发现不对劲,房子里有人居住,这才案发。就在这时,杨某已关闭通讯设备,携款潜逃。后公安机关在杨某老家将其抓获归案。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
检察机关提醒市民朋友,租房时务必仔细查验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更要提高警惕、仔细查问,以免上当受骗。
特约通讯员钱宇文新民晚报记者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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