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某微友在紫檀雅会群里讲西方哲学史中的一位大神级哲学家大卫休谟,我因此购买了《人性论》。
实话实说读这本书令我非常头疼。我读不懂这本书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这本书的中文翻译有很多读不懂的概念,比如,译者在书中用汉字翻译了一个“广袤观念”的概念,什么叫“广袤观念”呢?作者没定义,译者没注解。
我们知道,当一本书里出现大量专业词汇时,这本书就是一本专业书籍。而哲学类书籍,需要大量的让人读不懂的专业词汇吗?
大卫休谟(大卫休谟的观点)
我认为大可不必。
哲学书籍之于普通人应该如黑暗中的一盏灯,而不是黑暗中的灯线开关。
由此,我不得不佩服鸠摩罗什,唐三藏,张君劢,贺麟这几位把非中国哲学融入到中国哲学的大师们,他们翻译的文字达到了信雅达的水平,让我要么一读就懂要么越读越懂,全不像翻译《人性论》的贾广来先生,让我读这本书时如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当然我也不敢冒然断定这是贾老师的翻译水平问题,于是我就仔细读这本书的导读部分,其中有两个地方让我眼睛一亮,我断定让我头疼的不赖人家贾老师。
其一,导读中有“他的朋友亚当斯密在为他写的讣告中说,总之,无论在休谟生前或死后,我始终认为,他在人类的天性的弱点所允许的范围内,接近了一个理想的、全智全德的人”。
其二,“《人性论》写于休谟游学法国期间,当时休谟还不足30岁,但“它从印刷机上下来就是死胎,无声无息,甚至在狂热者中也不曾刺激起一次怨言来”。
从导读中这两个地方来看,我觉得能让亚当斯密在讣告中这样定论的人肯定不是一般的大人物,同时,这位不是一般的大人物在30岁之前是一个混得很莫名其妙的小人物,据说他和卢梭是好朋友,后来又莫名其妙地和卢梭翻脸了,至于为什么翻脸,值得好好向度娘请教。
度娘说休谟和卢梭翻脸是因为二人实在是缘分到头了,而我觉得是二人的性格互冲导致的。我们通过二人的出生背景和重要事实来分析,就知道二人是尿不到一个壶里的。
休谟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休谟曾向朋友提及一次他在偶然间被“转化”为基督徒的过程:当他前往监督自己新居建筑工地的途中跨过爱丁堡市中心一片刚干枯的湖泊时,他不小心滑入了泥沼中,由于身型肥胖而爬不出来被困在了那里。这时一些卖鱼妇人刚好路过,看到了休谟的窘境,但她们很快便认出他是那位知名的无神论者,于是拒绝救援他,直到休谟答应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并且被迫在泥沼中朗读主祷文和信经之后,这些壮硕的卖鱼妇才将他拉起。休谟事后向朋友开玩笑道这些卖鱼妇是“他所遇过最聪明的神学家了”。
我们再来看看卢梭的背景,他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卢梭。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他有过几起罗曼趣事,其中包括与泰雷兹·勒瓦瑟的风流韵事,他俩有五个孩子,卢梭把所有这五个孩子都送进了一家育婴堂,而他最终到了五十六岁时才与勒瓦瑟结婚。1750年第戎科学院开展了一次有奖征文活动,题目是《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卢梭的论文论证了科学和艺术进展的最后结果无益于人类,因此获得头等奖,使他顿时成为一代名人,那年他才30岁。
由此可见,两人的性格差距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卢梭,我可以肯定卢梭是有很深的心理阴影的人,而我感觉休谟也是一个谨慎内向型的人,虽然他真心实意地帮助卢梭,但卢梭这种有心理阴影的名人在走背运时就更咬卵犟般地修魔了,面对这样的人,越是谨慎越容易让他误会,因此最后二人翻脸竟然成了英法名人圈的重大事件。
由此可见,不管是什么层面的名人,当他在出名之前,也是一个普通人。什么是普通人?我认为就是在生活中随天性使然的人,而人的天性无外乎就是贪嗔痴慢疑财色名食睡而已。因此所谓的圣贤之人,就是刻意修天理正人欲的人。休谟是在修圣贤,而卢梭的洞察力和杰出的创造精神所闪现出来的思想火花,在两个多世纪以来不断地影响着现代西方人的思想,但卢梭本人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在修魔,否则他怎么会把自己的五个亲生孩子都送进孤儿院里呢?
………………………………………………………………
草标品牌
紫檀雅会?
宜天风控?
汤晨晓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