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野生动物,保护辖区生态环境,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平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于近日成功破获非法狩猎案2起,刑事拘留3人,查获野生鸟类23只,青蛙110只。
李坡的简历(里坡)
弹弓、钢珠非法猎捕鸟23只
2022年8月19日,接群众报警称:在平舆县杨埠镇东大桥南黄港村西河堤有人用弹弓打鸟。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精准布控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当场查获3只斑鸠(2只活体,1只死体)。随后,民警立即依法对其开展搜查,在二人家中又发现狩猎的野生鸟类23只。经鉴定,被非法猎捕的19只野生鸟类系山斑鸠,4只野生鸟类为八哥,23只野生鸟类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鸟类。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华、杨某顺对用弹弓发射钢珠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带上电筒、网袋等非法猎捕青蛙
2022年8月22日22时左右,当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巡逻至阳城镇南马肠河时,发现一男子骑着摩托,带着头灯、舀子和麻袋,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经查,该男子名叫张某,平时在家务农,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青蛙可以卖钱,于是就打起了逮青蛙的念头。经进一步询问,发现张某使用头灯和舀子在阳城镇南马肠河马李坡村委西高河段逮袋青蛙,经现场清点张某捕捉青蛙110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平舆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普法
我国刑法第341条规定,对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条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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