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概述
第七次人口普查(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在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彻查人口出生变动情况以及房屋情况。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普查表。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
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
普查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或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四、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五、普查数据处理
各级普查机构负责普查数据处理。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编制数据采集、审核、编辑、汇总程序。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集中部署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各级普查机构应保障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六、普查主要工作阶段
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
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七、标志图案
2019年12月20日,为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的使用与管理,从即日起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以汉字书法“人”字和国画“中式民居”及英文字母“C”为主要图形元素,以国旗颜色为主要色素。书画风格的“人”字抽象化为万里长城图形,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两条环绕的彩带源于英文字母“C”,代表“CHINA”和“CENSUS”,“2020”表明普查年份,体现了“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主题概念及与国际接轨的普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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