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第二条 本会是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及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和研究的单位、 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服务、 规范、 发展”的原则, 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 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 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密切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 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自律与互律, 扩大社区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同时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 纽带作用, 并整合组织资源推进社区服务和民主自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镇海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设在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 200 号。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 ( 一) 积极向会员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加强会员自律和互律, 引导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 二) 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和信息交流, 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和宣传, 扩大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 ( 三) 整合会员资源, 发挥组织优势, 开展各种社区公益活动, 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服务。 ( 四) 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积极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 ,在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之间发挥桥梁、 纽带作用。 ( 五)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 六)培育和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要求及社区建设需要的各类公益性、 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 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 七)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发挥其服务会员、 服务社会的职能, 构建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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