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提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需要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周绍东认为,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宗旨的政治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是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陈振明和厦门大学公共服务质量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李德国认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既要加强对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的研究和部署,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又要狠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将惠民富民、共同富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如何夯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1、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宗旨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这也就要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担负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重任;
2、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基础设施。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这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要以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为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区域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
3、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在再分配环节上,要强化社会保障对困难群众的兜底功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4、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个体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行能力。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要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中,强化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和责任追究。要加强科技赋能,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群众对改善民生的美好期待迅速、便捷地转化为现实图景。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发展格局作出阐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完善国家经济治理体系、提升国家经济治理能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性工作,应予以重视并加快推进。
01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经济治理体系
我国政府不仅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同时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捍卫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经济治理模式远远超出了“宏观调控”的范围,表现为一种内涵极为丰富的“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在理论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就超越了西方经济学的市场与政府的“二分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与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相比,我国经济治理体系不仅着眼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而且包含了很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
在治理导向上,还特别注意处理好长期和短期、整体和局部、中央和地方、改革与发展、效率与公平等关系;
在治理目标上,注重协调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充分就业、国内外平衡等目标之间的关系。在治理手段上,除总量性地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外,还实施结构性的价格政策和收入政策,制定和实施经济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产业结构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城乡经济政策和对外经济政策,开展差异化的精准调控,着力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在治理载体上,不仅由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实施宏观调控,国家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出资人,还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微观层面体现宏观调控目标和国家意志;
在治理基础上,我国经济治理体系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紧密联系。
02整合区域经济政策构建新发展格局
从区域视角来看,要在有条件的区域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等一系列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有效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
要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共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外向型政策衔接起来,在区域内部、区域之间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多样化结合,有效推动区域分工的深化和广化,一方面打造国内区域大循环,另一方面将特定区域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空间载体。
03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有效充实国内需求的收入根基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就是要让更多的消费活动在国内进行,让更多的消费需求在国内得到满足。影响消费支出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居民收入的规模和结构:
从收入规模来看,要扩大居民收入来源,提高收入增长幅度,使人民群众从经济增长中获得更多实惠;
从收入分配结构来看,在分配差距较大的经济体中,低收入者拥有较高的消费倾向但缺乏消费能力,高收入者拥有较高的消费能力但缺乏消费倾向,这就导致全社会总体的消费需求受到抑制。
因此,优化收入分配结构,适当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将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总体的消费倾向和消费能力,助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构建。
04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根本宗旨的政治基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是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执政党是国家的核心政治力量,是上层建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保护、改革和完善经济基础的重要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这也就要求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担负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重任。
党的领导是完善国家经济治理体系的根本保障。在新发展格局中,以国内大循环为主,要将更为优质的生产要素投入国内市场,从国情社情民情出发,提供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就是要以全球化的视野配置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全球价值链中寻找资源富地、成本洼地、产业高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在经济治理过程中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稳固和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地位:
在宏观上,充分遵循党在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各类经济政策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来;
在微观上,加强各种所有制类型企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引导企业以国内市场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作为生产经营导向,更好地在微观经济主体中贯彻国家经济政策。
总之,加强党对国家经济治理过程的领导,有助于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坚持正确方向,有助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提高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并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确立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之一。新时代,我们要夯实制度基础,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05推动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也是中国的世界担当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探索,共同富裕正从理想转变为现实,向世界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强调,“必须将贫雇农的利益和贫农团的带头作用,放在第一位”。邓小平同志在推动改革开放过程中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共同富裕提升至制度体系建设的更高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正是在历代中国共产党人艰辛卓绝的奋斗之下,中国实现了持续的高速经济增长和大规模的贫困减少,成为“二战”以来发展中国家在赶超型发展战略驱动下实现公平与效率协调发展的极为少见的案例。
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的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全球可持续发展的17个目标以及169个子目标,是一整套旨在消除贫困、保护地球、确保所有人共享繁荣的全球性目标体系,描绘了一张旨在结束全球贫困、让所有人分享繁荣并拥有体面工作、过上美好生活的路线图。该议程第3条强调“到2030年的这一段时间内,在世界各地消除贫困与饥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国应加强团结协作,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指出:“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谁都无法阻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各国政府的首要任务”。消除贫困和不平等是一项全球性的事业,中国必须为全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
06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基础设施
我国历来重视横向联合、山海协作和对口支援。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提出并实施了“山海协作工程”、新型城市化、城乡一体化、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等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一系列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是,客观地说,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这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要以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为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区域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要在扶贫政策基础之上,将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生态系统、人力资本、历史文化等纳入战略性区域发展规划之中,通盘考虑,整体提升。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探索设立较高层次的专门性区域协调机构,打破区域间的行政壁垒,形成区域统筹发展的常态化机制,通过强有力的协调机制从外部整合更多的资源去改善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基础和公共服务。探索产业与人力并重的区域发展模式,突出人力资本作为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保护和提升落后地区的区域人才储备,积极鼓励大学生、农民工、外出打工的乡贤能人等返乡创业,支持落后地区留住本地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强化落后地区的公共服务财政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区域均等化。建立更高质量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都市圈建设、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分类特色化发展,打造城乡深度融合的圈层发展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发展战略的作用是围绕发展目标,充分调动落后区域的发展积极性,使之更有效率地利用内生和外生的机会。现代区域发展经济学表明,“当地经济发展的外生要素不能取代内生要素,但可以帮助后者发挥作用。如果当地缺乏发展潜力或者潜力很弱,那么即使外部干预力度很大,也无法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因此,要避免过度依赖物质基础设施投资打乱已有的地域生产综合体。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不能寄希望于上重大项目,一下子抱一个“金娃娃”,正确的路子的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条件,扎扎实实抓好农业和其他基础设施,实现逐步发展。
07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
收入分配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了扎实基础。要围绕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继续“做大蛋糕”,通过更加灵活、有效的分配制度调动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持续提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例如,推动按需经济发展,壮大灵活就业的劳动力大军,拓展中低收入群体提升收入的途径。同时,也要着力通过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调节过高收入等积极措施,形成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体系,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制度基础。还要积极构建促进就业的反贫困政策体系,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可持续性发展,建立低保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在再分配环节上,要强化社会保障对困难群众的兜底功能。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打造“弱有所扶”的大救助模式,把社会救助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相对贫困群体,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相对贫困群体临时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制度的兜底保障功能。缩小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模式、待遇保障等方面的差异,逐步实现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向保障范围更广、均等化水平更高的国民健康保障制度转型。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大力优化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精神卫生和基本殡葬等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和保障水平。强化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构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一体化服务体系。
08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个体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行能力
“现代再分配是基于权利的逻辑,以及人人都可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原则”。在某种意义上,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就是将平等的权利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逐渐延伸到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过程。各国政府已将解决收入差距、分配不公平问题更多地转向公共服务,把促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公平作为创造更多发展机会、防止结构性阶层固化的重要手段。共同富裕并不寻求实现收入上的平等分配,而是让更多的人具备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行能力。正如加尔布雷思所指出的,“美好生活是可行的社会而非完美无缺的社会,是一个所有人都能过上有价值生活的社会”。
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但征途是星辰大海——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因此,应该从提升个体追求美好生活的可行能力角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共同富裕的微观基础。在制度建构层面上,要加强“获得足以维持生计的收入,拥有工作,获得健康服务,拥有能够满足基本需要的住房”等一系列积极社会权利的制度建构,实现社会权利保障从少到多、从浅入深的制度完善。要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使政府能够根据发展阶段的变化及时加强公共服务立法工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总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既要加强对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的研究和部署,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又要狠抓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将惠民富民、共同富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要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中,强化共同富裕的目标追求和责任追究。要加强科技赋能,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将群众对改善民生的美好期待迅速、便捷地转化为现实图景。
文章来源:《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1月第3-4期《以完善国家经济治理体系为新发展格局夯实基础》(作者: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周绍东)
《国家治理》周刊2021年2月第3-4期《夯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作者: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陈振明;厦门大学公共服务质量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李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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