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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对于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应以法治的手段予以重塑。

摘要:对于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应以法治的手段予以重塑。

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事件:据法制日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近日召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专题座谈会。委员们就如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进行了探讨交流。大家认为,对于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应以法治的手段予以重塑。

●全国政协委员、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法治是底线和保障,社会生活是受法治引领的,应以法治推进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比如,在实际生活中,依法执政也应该遵照核心价值观,执政者首先自己要遵守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依据法律授权行事。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王长江:人的生存需要安全感,在法治社会中也需要一种确定性,比如,信用评价中就会涉及到很多属于道德的范畴,如果不用法治的手段去约束,那么这个道德约束其实很多时候无法获得效果。因此,应该用法律法规的方式体现出来,用法治的方式确定下来,而不是单靠个人的意志力去评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薄绍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够脱离我们的意识形态,需要法治的引导和执法来规范。要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建设中,就少不了要运用法治化手段来治理。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群众参与进来,这才是我们法治建设的真正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能只是一种理论的东西,而是需要作为大家的共同观念确立起来的。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顾伯平:应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要确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法治思维。结果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某些情况下,程序是否公正决定着结果是否公正。结果不公正,必然会牺牲法治的意义;而程序不公正,则会损害法治的权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朱佳木: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用以规范、引导、约束人们的行为,防止出现背离现象、脱节问题。在加大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整治,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努力做到好人好报、善有善报,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企业绿色转型,守法是底线

事件:据中国环境报,“十三五”特别强调绿色发展,传统领域的工业企业究竟该怎样转型?转向何处?绿色发展之路该怎么走?企业在实践和努力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哪些问题?在中国环境报社2015环境友好企业年会上,企业代表和专家就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社会对环境保护、对企业绿色发展有了新的要求。企业绿色发展主要是资源能源消费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严格控制,强度和总量多管齐下,提高技术水平,提高资源产生效率。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会长杨朝飞:如今的经济形势恰是大浪淘沙的过程,不转型企业就面临关闭的风险,而转型的基础就是守法,耍小聪明、靠公关做环保是不行的。“十三五”对于企业来说,达标排放是最重要的要求。可能现在很多企业还处于边界过程中,企业想要做的长远,守法的底线要守住。此外,政策与企业行为之间一定要有黏性。我们现在提出要节约水、节约电、节约煤,但是水价、煤价、电价并不高,也就是说关于水电煤的价格政策与提倡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不相关或者关联性还不太强。一定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绿色发展必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汪冬青:企业负责人理念上必须要转变了。企业的天性是盈利,不盈利企业就无法生存。但在执法过程中人们常常发现,以前很多企业做环保都是糊弄,很长时间内存在假环保、假治理的情况,环保是为了应付环保检查,避免环保处罚,这是一种假环保的理念。目前我国的法律政策框架,已经具备了违法者成本高、守法者成本低或受益的特征,构建了一个边界条件,企业的环境责任也更加重大。一方面是环境领域的经济责任,另一方面是刑事责任。

●中央统战部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处长吴秀和:现在,社会对民营企业可能存在很多误解,认为民营企业是一批污染源。其实如果没有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助力环境保护,那我国现在的环境状况如何尚未可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许多民营企业的环境意识可能比其他类型企业还强,因为民营企业太脆弱了,任何一分钱都要自己掏腰包,没有民营企业家愿意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冒法律风险,企业的环境意识与利益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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