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建筑》杂志以《扬州:保护历史文脉 续写传承新篇》为题,对扬州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作了全方位介绍。而前不久,住建部主管的《城乡建设》杂志也在2023年第22期,刊文介绍了扬州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的经验做法。
扬州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缘何频频引发国家级行业媒体关注?扬州在近年来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中有什么亮点?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扬州东关街。资料图片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走出“扬州路径”
近年来,扬州着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切实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兴、历史建筑可持续发展,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走出了一条“扬州路径”。
如何做好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扬州秉持“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思路,推动历史文化街区“整体性保护、活态化更新、内涵式复兴”,历史建筑“应保尽保、活化利用、数字化保护”。2004年,扬州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设置古城保护专职管理机构——古城办;2022年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的组织领导。扬州还出台系统性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出台《扬州古城保护条例》《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等政策法规,并围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出台行动方案,坚决做到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古城保护和城市更新“扬州路径”。
【扬州古城概况】
18.25平方公里的扬州古城,保留了脉络清晰的古城遗址和风貌完好的历史街区。其中,5.09平方公里的明清古城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历史城区之一。现有东关街、南河下、仁丰里、湾子街4个历史文化街区、7处历史地段、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84处、历史建筑56处,汇聚了丰厚的历史文化要素,保留了浓厚的人文烟火气息。
坚持民生为本审慎更新,打造“扬州模式”
“古城保护更新的一个目的,就是更好地保护利用好古城,造福人民。”扬州住建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古城保护更新工作中,扬州始终坚持民生为本、审慎更新,将改善民生贯穿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全过程,精心打造“扬州模式”。
近年来,扬州按照“小规模、渐进式”方式,因地制宜地探索“政府、企业、居民”多元参与模式,促进历史文化街区持续保护与全面复兴,着力补齐街区基础设施短板,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思想,将改善民生贯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全过程。我市大力实施以“一水一电一消防”为主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雨污分流入户改造、强弱电电线下地铺设、“智慧消防”系统打造,利用边角地、夹心地建成了55个“口袋公园”,让老城区的居民也能走出家园不多远,就能到达小公园,在加强古城安全的同时,也改善了老城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百姓的幸福指数。
【扬州古城保护更新的“四种模式”】
——“政府主导、国企运作”的“东关街模式”。按照“原址保护、修旧如旧”原则,通过成立国有公司,整体实施东关街的保护修缮和运营管理,修缮各类历史建筑3.56万平方米,引入26个非遗项目,扶持发展11家“老字号”名店。2010年,东关街跻身“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
——“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的“南河下模式”。由住建部门制定更新方案,利用闲置地块建设低碳示范社区;由区级政府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楼宇改建城市书房、社区邻里中心和民居客栈等,形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形象提升共赢新路径。
——“政府引导、居民参与”的“仁丰里模式”。创新采取“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方式,对闲置民居统一收储利用,同时鼓励原住居民参与,形成“自下而上”的街区保护更新机制,着力打造“文化+文创”街区,建成名师工作室28个、“非遗”传承项目和艺术工作室13个。
——“政府引导、市场培育”的“皮市街模式”。一批民宿、文创店铺自发集聚后,政府部门因势利导提升公共空间、整治交通秩序、招引高端物业,吸引了一批自带设计方案、投资资金的年轻创业群体,67家特色店铺相继落户,打造了古韵与时尚兼具的活力街区。
坚持修用并举活态传承,形成“扬州方案”
近年来,扬州在严格保护基础上加强活化利用,坚持修用并举、活态传承,按照“保护修缮为基础、功能活化为关键、价值传承的”策略,成功实现了“在保护中传承、在活化利用中更好保护”的目标,致力形成“扬州方案”。
扬州市住建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全力以赴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扬州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展现扬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与时代风貌,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扬州新篇”。
【古城活化利用的“扬州方案”】
——全力推动历史建筑的认定建档。对古代、近现代历史文化遗存和当代重要建筑进行系统梳理,对甄别出的900余处有价值建筑分类建立“一楼一档”数据库,通过签订保护协议、建立巡察制度、审查修缮方案、面向社会公布等措施,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体系。
——全力推动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建立权责清晰的保护修缮责任制度,形成使用人、所有人、属地政府各司其职的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机制,累计修缮历史建筑29处,活化利用非居住功能的历史建筑16处,并探索实施历史建筑数字化保护工程,建立数字化档案。
——全力推动历史建筑的展示利用。在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前提下,坚持风貌一致,鼓励功能调整、合理利用,与时俱进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推动大麒麟阁、富春茶社等“老字号”“醒过来、活起来、火起来”,赋予历史建筑新的时代内涵。
通讯员 杨住健 记者 张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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