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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同名微信公众号查阅)精神,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10日进行。现将社青考生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
社青类考生如何报名?
一起来看相关公告!
一、报考对象
(一)应届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报考:
1.珠海户籍(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44)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2.我市未设置报名点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中职、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符合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二)往届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报考:
1.持外省高中毕业证且户籍为珠海(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44);
2.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且户籍为珠海市;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4.持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为外省且符合我市高考随迁子女报考政策(具体条件和认定指引见附件2);
△附件2
5.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且户籍迁入我市满18个月(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0日)毕业满1年的。
说明: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学籍(或学历)条件未达到上述我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二、报名时间
2024年我市普通高考社青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日,其中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1月1日—6日(此时段可由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代报),确认时间:11月6日—10日(此时段须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点核对报考信息并签名确认)。
三、报名地点
学校设有高考报名点的应届在校学生和珠海市户籍往届在校复读生直接在本校高考报名点报考;其他符合珠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珠海市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生统称为社青考生,社青考生统一按户籍所在区在我市各社青报名点(附件1)进行高考报名,省内外市户籍往届生需回户籍地报名。
△附件1
四、报名流程
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流程分为四步:
01
考生报考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前,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注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日,注册网址为:。
02
领取考生号
· 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于报名期间到报名点领取本人的考生号。
03
网上预报名
· 网上预报名期间(11月1日—10日),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绑定个人手机,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
04
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11月6日—10日)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对应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
五、报名材料
(一)珠海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珠海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高中三年完整的学籍证明(须有教育行政部门盖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或报考“3+证书”考试的可不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珠海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初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或报考“3+证书”考试的可不提供)、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需填写,附件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3
(二)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交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三项均含复印件);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如在广东省参加了该考试或报考“3+证书”考试的可不提供);
3.父亲或母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流水清单(须带公安部门红章);
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清单(须带有关保险管理部门的红章,可到自助打印点打印,珠海市社保缴费记录可关注“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使用“微服务”-“社保掌上办”的“资料打印”功能彩色打印《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6.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7.《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4)。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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