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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拟订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负责贯彻落实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本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六)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积分落户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外国人来京就业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损害劳动者权益案件。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本区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办公地址:怀柔区开放路86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10-89687155

邮政编码:1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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