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青海省司法厅会同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集中推出“百年回眸·中国共产党百年党史百讲”专栏,供大家学习参考。百年党史,精神谱系,让我们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昂扬姿态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新的探索,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论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包括两层涵义:一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二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正视而不能超越这个初级阶段。这个论述,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了这一问题是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
党的十三大把初级阶段问题提到全局高度加以论述,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段在改革开放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破除各种思想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点问题的认识。
党的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表明了党对社会主义和中国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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