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近日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面临着疫情输入甚至扩散的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杜绝在社保经办过程中出疫情感染或者传播的可能,同时保障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保权益,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从源头上减少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人员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我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窗口业务办理提示和建议如下:
一、推行“不见面”办理。您可选择登录社保卡网上受理(见附件)以及“陇南发布”微信公众号“陇南办事”常用服务和“便民服务”社保办事栏目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二、先电话咨询再办理。对于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事项,可提前电话咨询,预约办理时间,提前准备好必要材料,确保到场后能够一次性办结;其余可通过邮寄、电话、QQ、微信等方式灵活办理。对于暂时不影响社保权益、不急需办理的业务,建议您适时推迟办理。社保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上班工作时间,望理解。
三、涉疫业务绿色通道。对于涉及疫情的社保业务,我们将积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做好社保经办工作。
四、社保经办大厅防疫工作。一是做好社保经办大厅防疫工作。如须现场办理业务,请您务必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等工作;如您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自行在家隔离观察。二是通风消毒工作。安排专人分别定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的通风消毒工作,并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箱,按照卫生部门相关处理要求进行销毁,不得随意丢弃。三是遵守秩序工作。请前来社保经办大厅办事人员,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服从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在等候线处排队等候业务办理。
感谢您对陇南市社保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恭祝您健康平安。
附:
1.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注:请用手机浏览器扫描并下载);
2.社保卡网上受理(:8080/query);
3.市本级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办理:0939-8218034;
参保登记、稽核业务咨询:0939-821868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咨询:0939-8213992;
工伤失业保险业务咨询:0939-821578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0939-8218683;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咨询:0939-8215783;
机关财务:0939-8657681;
办公室:0939-8212599。
陇南市社保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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