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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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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保人考函〔2023〕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3〕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8日、29日举行,报考地点为“保定”的考生,考试地点均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可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注册预留个人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一)网上注册及提交报考信息

注册时间:8月26日前

提交时间:2023年8月18日9时至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6日前完成注册,8月18日9时-28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否则无法审核)。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可重新添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1.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

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2.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二)需现场审核人员

时间:8月29日

地点:宥合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

咨询电话:0312-3024184

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须现场资格审查:①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人员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③撤回承诺申请的人员④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人员⑤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以上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29日当天按照属地原则到现场进行审核,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准备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考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报考人员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相关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31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打印准考证

10月20至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大纲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

七、其它

1.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附件:

附件1、报考条件

附件2、考试流程图

2023年8月14日

附件1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3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报名条件说明

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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