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赌博、吸毒、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从公安辅警岗位上辞职或者被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特定岗位)或笔试(文职岗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海盐县公安局2022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的彩色清晰照片,于9月12日17时前发送至1528473525@qq.com,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第6项规定的放宽条件人员,还须发送A1驾驶证或退伍士兵证等证件照片。体能测试当天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初审结果将在9月16日17时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报名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
3.咨询电话:咨询报名相关事宜请拨打15105732929;咨询报考岗位今后具体从事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事宜的,请拨打附件1内对应岗位咨询电话;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体能测试
1.勤务辅警
体能测试科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子800米)。二项体能测试成绩总分高于100分且任意一项测试成绩不低于35分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占勤务岗位总成绩的50%。
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对照表》(附件3)。
2.文职辅警
除文职辅警6岗位无需进行体能测试外,其他文职辅警体能测试科目为:纵跳摸高、1000米(女子800米)跑,采用达标制,以下表所列标准为准,任意一项未达标即视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初定9月中下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
由工作人员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相应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技能测试或笔试
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人员,经体能测试达标且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初定9月下旬,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文字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
报考文职辅警6岗位的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的,在进入笔试环节前,需通过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安全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得分按50%占比计入笔试成绩。
报考勤务辅警2和勤务辅警3岗位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递交材料时,向工作人员主动提出是否具备无人机操控或警犬训导经验,并报名参加相关技能测试。无人机操控和警犬训导技能进行实操测试,并由考官现场评定成绩,成绩为优秀、达标的,应聘总成绩分别加5分、3分;成绩为不达标的,不加分。
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面试
勤务辅警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文职辅警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均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初定9月下旬或10月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体检
文职辅警岗位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勤务辅警岗位按照“二项体能成绩之和/2*50%+面试成绩*50%+加分”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各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调剂,但被调剂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调剂人员体能和面试成绩及格;
2.被调剂人未被报名岗位录取;
3.被调剂人符合调剂岗位相关要求;
4.被调剂人员服从岗位调剂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盐人事人才网”或“海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实际聘用的岗位享受薪酬待遇。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列为海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放弃各项测试的,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足名额可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各科目考试(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各类招聘考试。
(六)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或笔试、面试等各项招聘程序环节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过“海盐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海盐人事人才网”进行通知公布,敬请报名人员关注。
(七)上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公告》由海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海盐县公安局2022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海盐县公安局2022年第三轮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对照表
海盐县公安局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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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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