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的第三十七个问题: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
在法治问题上,没有最优模式,也没有“标准版本”,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历史的必然结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方略,始终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新时代不断坚持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这条道路走得通、走得对、走得好。
只有坚定走这条道路,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走这条法治道路,是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必然选择。
走好这条法治道路,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决不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坚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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