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局各股室业务统计、汇总以及报送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工勤人员档案;负责管理全县国有、集有企业档案。
(二)就业促进股。拟定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法规;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省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法管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指导全县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辞聘、解聘的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市受县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
贯彻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定;负责指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管理,负责统招统配生最初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负责全县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核准事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组织实施新进事业单位人员列支事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改离的核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的评聘申报工作。
(五)社会保险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审核县属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承办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审批工作;承办其他涉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方面的工作。
(六)劳动关系股。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参与工伤认定工作,承担职工因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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