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人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营运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承担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定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拟定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表彰表扬奖励制度,按权限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以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名义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全县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拟定。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共享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5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2300
办公电话:0593-8966566
传真:0593-3322632
网 址:
三、内设股室及职责
(一)办公室。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信访保密、政务公开、计生、效能建设、接待联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局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叶丰玲 电话 0593-8966566
(二)政策法规和审批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教育;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负责仲裁员资格管理;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人:张运彩 电话 0593-8966306
(三)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全县就业补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资金分配、绩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县本级人社系统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拟定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和协调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张香容 电话 0593-8966305
(四)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配合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拟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法规政策,监督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承担涉及农民工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人:李庆英 电话 0593-8966836
(五)人力资源开发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和聘用合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和解除聘用工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及工勤人员调配有关事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屏工作;拟定国(境)外机构在我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政策。
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按分工承办县直和中央、省、市在屏南的单位人才引进及人员进屏有关事宜;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3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屏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设站评估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博士后人员引进、培养和成果对接工作。负责人:甘灼英 电话 0593-8966369
(六)职业能力建设股。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县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全县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等;初步审核以国家、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协调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依法依规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监督。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负责人:包锦锦电话 0593-8966306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人:黄造琴 电话 0593-8966360
(八)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负责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负责人:张维缀 电话 0593-8966372
(九)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股。具体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人:毛浇浇 电话 0593-8966361
(十)工伤保险股。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拟定贯彻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承担全县工伤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负责人:陆春妹 电话 0593-8966375
四、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局党组书记、局长陆道晃: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2.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郑珠莲:分管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事业单位绩效管理、“1+x”(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划财务、统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妇女工作。
分管股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改办)、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股(工改办)、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3.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柯永腾: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审核、互联网+监管、普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政府表彰与任免、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退休干部管理、统一战线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政策法规和审批股、职业能力建设股、退管中心。
联系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4.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陈章柏:主管工会、分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伤认定、综治信访维稳(12345便民服务平台)、精神文明建设、挂钩帮扶、机关效能建设、机要保密、网络安全、局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机关组织人事、机关财务等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局办公室、工伤保险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县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张家和(主持工作):主持养老保险中心全面工作。
6.局党组成员、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魏剑新:分管社会保障卡、行风建设、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协助做好养老保险中心全面工作。
7.局党组成员、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张幼华:主管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和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和服务、乡村人才振兴工作。
分管股室:人力资源开发股(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局领导工作分工实行“AB”角制度:郑珠莲、魏剑新互为“AB”角,柯永腾、张幼华互为“AB”角,陈章柏、张家和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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