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审批,目前已公布三批及12座增补城市,共计111座
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1982年公布,24个:
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绍兴、泉州、景德镇、曲阜、洛阳、开封、江陵、长沙、广州、桂林、成都、遵义、昆明、大理、拉萨、西安、延安。
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1986年公布,38个:
上海、天津、沈阳、武汉、南昌、重庆、保定、平遥、呼和浩特、镇江、常熟、徐州、淮安、宁波、歙县、寿县、亳州、福州、漳州、济南、安阳、南阳、商丘、襄樊、潮州、阆中、宜宾、自贡、镇远、丽江、日喀则、韩城、榆林、武威、张掖、敦煌、银川、喀什。
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94年公布,37个:
正定、邯郸、新绛、代县、祁县、哈尔滨、吉林、集安、衢州、临海、长汀、赣州、青岛、聊城、邹城、临淄、郑州、浚县、随州、钟祥、岳阳、肇庆、佛山、梅州、海康、柳州、琼山、乐山、都江堰、泸州、建水、巍山、江孜、咸阳、汉中、天水、同仁。
增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增补城市10处(2001-2007):
山海关区(秦皇岛)、凤凰县、濮阳、安庆、泰安、海口、金华、绩溪、吐鲁番、特克斯。
截止二○○九年一月二日,109个城市增加了无锡市、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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