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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通知公告】关于北京市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一、认证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认证人员)。

一、认证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认证人员)。

二、认证方式

(一)大数据比对

在京长期居住的认证人员主要采取大数据比对方式进行认证,通过与本市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依托大数据交互识别出因死亡、服刑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社保机构通过大数据实现相关人员的资格认证

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和与参保单位无法建立有效联系的认证人员,在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定期下发的大数据中存在出行记录、就医等共享信息的,可给予为认证通过。在此基础上,还可通过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辅助认证。

(二)线上自助认证

1.“北京通—社保认证”

认证人员手机下载“北京通”应用软件,完成实名认证。已实名认证后,进入“办事”,在默认的“个人办事”下选择“社会保障”服务,点击 “社保认证”。“本人认证”的,确认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认证。通过“代他人认证”的,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认证。

北京京惠保保险公众号_京宝保保险_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通过“北京通”提交认证,3个工作日内可在“认证记录”页面查询认证结果。认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2.部级渠道自助认证

认证人员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等服务渠道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认证数据汇集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社保机构根据认证系统推送数据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按照业务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从认证日期计算)将认证结果反馈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

(三)线下辅助认证

认证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的,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联系,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社保服务机构)做好辅助认证工作。

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员,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要主动联络,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进行辅助认证。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社保认证”页面提示“您不在本次认证范围内,无需进行认证!”怎么办?

因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范围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如有异议,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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