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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取消梁莹导师资格

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取消梁莹导师资格经调查并经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

经调查并经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梁莹_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梁莹_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梁莹

2018年12月12日,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传达教育部直属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内容,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大会通报了学校对教师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经调查并经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一篇关于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青年长江学者梁莹多篇论文被撤,涉嫌学术不端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于当日下午发布声明称,南京大学对此高度重视,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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