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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参观须知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参观须知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参观须知一、博物馆基本陈列对公众免费开放。二、7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以及现役军人、医务工作者等,凭相关证件可优先入馆。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参观须知一、博物馆基本陈列对公众免费开放。

二、7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以及现役军人、医务工作者等,凭相关证件可优先入馆。

三、为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展厅人数达到瞬时高峰时,请您耐心等候。

四、宠物、大件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携带入馆。

五、不满12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身体有疾的观众需成年人全程陪同。

六、文明参观,注意安全。谢绝举止不雅者,衣衫不整者。展厅内禁止推搡、喧哗、吸烟与进食。

七、请勿触碰文物。摄影(像)请勿使用三脚架、闪光灯。

八、开放时间:9:00-17:00(16:00停止检票),周一闭馆(国定假日除外)

九、服务中心电话:021-23299999,021—63232504

上海市历史博物馆(上海革命历史博物馆)观众服务须知一、寄存箱仅供来馆参观的游客使用;

二、衣帽及大件行李可予寄放(贵重物品除电脑外请随身携带);

三、使用轮椅、婴儿车免费,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等)办理租借手续。如无有效证件,请缴纳600元押金;

四、存包处提供失物招领及寻人服务;

五、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

六、凭证取回所存物件。存包凭证如有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丢失期间所存包件若被冒领,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承担;

七、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八、留存物品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情况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超过30天仍未取走将视为丢弃,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

观众请勿携带物品清单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四、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五、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指甲油、染发剂、去光剂等;

六、带有毒害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七、液体类物品(各类软、硬包装的饮料制品经本人试喝检验后可以带入场馆);

八、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品;

九、任何可能影响参观秩序的标语、条幅、旗帜;

十、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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