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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

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威人社字〔2023〕13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教体局、公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

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

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人社字〔2023〕13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分局)、财政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总工会,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分局、公安分局、财政金融局、建设局、社会工作部、总工会,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经济发展局、公共服务局、财政与审计局、建设局、农业海洋局、总工会:

现将《威海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总工会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威海市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18号)有关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定于2023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新市民乐业行动,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趋势,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围绕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进一步落实落细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着力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返乡创业、职业培训服务质量,维护劳动保障权益,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工作内容

(一)新市民转移就业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稳定全市县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规模30万左右。

工作举措:

1.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集成改革,开展农村劳动力积极就业专题调研,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行动,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县域转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力开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公益性岗位,2023年新创设城镇公益性岗位180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300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来威就业等形式,促进中西部农村劳动力(含脱贫人口)就业50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

4.扎实做好劳务品牌培育工作,充分发掘牡蛎小镇、西洋参、胶东花饽饽等本地劳务品牌典型经验,积极争创省级特色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依托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和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零工市场,开展6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组织企业赴省外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工和劳务对接。加强就业人才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威海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打造就业人才服务精兵;充实基层工作人员队伍,为城乡劳动者就近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专业化就业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新市民返乡创业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标准化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和“一县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

工作举措:

1.进一步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管理水平,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返乡农民工创业者提供。大力支持包括农民工等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全面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等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2.扩大创业扶持范围,将扶持群体由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扩大至自主创业的新市民、有实际项目的城乡劳动者。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选拔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参加山东省十大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大赛,加强返乡创业典型示范带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指导每个区市至少打造一家公益性零工市场,开展常态化灵活就业招聘活动。强化零工招聘活动组织力度,围绕企业零工需求,开展专场招聘对接活动,定期深入乡镇大集、早市、夜市等人流量密集区域,开展小型接地气灵活市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新市民职业培训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2023年开展农民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

工作举措:

1.实施职业技能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市场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培训模式,丰富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加强农民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各类群体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发挥区(市)人民政府(管委)的统筹作用,整合利用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等各方培训力量,提高培训供给能力,推动区(市)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针对农村居民就业创业愿望,通过汪疃、界石、泊于等培训基地,免费开展各类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深化“威海鲁菜师傅”“威海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直通车”及乳山牡蛎、文登花饽饽等“山东手造”技能培训系列品牌活动,增加特色乡土技能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培养一批乡村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新市民权益保障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保障新市民合法权益,推进县域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障规模持续扩大。

工作举措:

1.运用好“执法+普法”模式,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将劳动合同签订作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日常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咨询与服务,对侵害合法劳动权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持续开展精准扩面行动,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职工社会保险。针对建筑业、快递业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落实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加强工伤预防理念宣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工伤预防专项培训。严格落实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3.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效能,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时有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发挥“速裁庭”作用。加强调裁诉对接,建立健全“区市—镇街—企业”多层次调裁诉组织网络,为有需求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实行应援尽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五)新市民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主要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工群体全覆盖。

工作举措:

1.落实《威海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威海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推动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县域给予财政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深入实施强镇筑基和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升级招生入学平台,简化证明材料,全面落实有关电子证照在入学转学工作中的应用,实现义务教育“零证明”入学,稳步提升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全面降低落户城镇门槛,放宽购房、租房、投靠落户条件,取消年龄、投资纳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健全社区集体户制度,本人及其近亲属即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集体户落户,最大限度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举家落户城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在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平台普遍设置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窗口,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新市民(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在春节前后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定期更新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数据,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社会融合等情况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医保、工会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于2023年4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省里适时组织开展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市里将选择部分基础好的区市先行先试、示范推进。

(三)加强督察评估。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情况列为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重点内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区市工作指导调度和重点政策协调支持,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形势研判和成效评估,适时对部分区市开展工作评估。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新市民乐业行动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推广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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