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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创建单位名单公示

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创建单位名单公示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92号)、《关于对部分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开展复验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92号)、《关于对部分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开展复验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3﹞101号)和《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经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无锡蓉运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8家园区为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南京十朝历史文化园等3家园区为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名单(按设区市行政序列排序)

南京星河WORLD产业园

无锡蓉运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无锡1969创意工场

常州蓝·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

苏州安和锦文化创意产业园

苏州数智影视文化产业园

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园

兴化恒兴科技园

二、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名单(按设区市行政序列排序)

南京十朝历史文化园

南通大生众创街区

东台西溪文化产业园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等形式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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