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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909号提案的答复张凤阳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加强新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

张凤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产业转型升级中加强新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要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突出均等、普惠原则,构建城乡一体化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政府补贴性培训为有益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系,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特别是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不断健全就业前免费培训、上岗后补贴培训、成才时奖励培训全方位政策扶持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民工“按需培训、适岗提升”,切实增强自身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目前,全省技能劳动者达到141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470万人,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960人,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能支撑。

尽管我省技术工人培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包括您指出的具体问题和原因,综合来讲,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企业层面看,企业主动开展培训的积极性不高,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不足,普遍占工资总额的0.5%左右,低于国家规定的1.5%-2.5%。二是从政府层面看,补贴性培训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与产业转型发展契合度不够强,培训补贴标准不高,像数控加工、焊工等高成本的培训项目,多数培训机构不愿或无力承接。三是从供需层面看,新职业、新工种培训内容供给不够,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技能标准、培训标准、课程资源仍然匮乏。用人单位“缺什么”与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补什么”的供需信息不能精准对接,培训资源统筹和共享力度不够。四是从社会层面看,产业工人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还不够高,职业的认可度、价值感不强,一些传统产业因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单一等特点,对年轻人的吸引力持续下降。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您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我们下一步将采取如下工作举措:

一、突出“量”的供给,深入实施产业工人赋能成长工程。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产业升级、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力,强化培训效果与就业导向,培养造就更多新时代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力争每年完成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125万人次以上。一是聚力支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结合当地行业、产业和新职业用人需求,将农村转移劳动力和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就业技能培训重点,侧重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技能岗位比重大的行业领域,精准发布补贴性技能培训信息,投入更多优质资源,加大培训支持和供给力度。鼓励各地根据重点群体劳动者实际需要,培育建设“如皋花木园艺师”“常熟古建木工”等劳务品牌,开发“江苏厨技”“金蓝领”等特色培训计划和项目,并充分运用送课下乡、网上教学等形式,提升培训质效。“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3万人次、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9万人次,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30万人次左右。深化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学历提升“求学圆梦”行动,“十四五”期间为不少于25万名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提供学习资助。二是聚力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一线职工所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采用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等培训方式,大规模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职工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技能提升补贴。特别是,面向企业转岗员工推广储备性技能培训,及时组织受“机器换人”影响的职工接受转岗转业培训,实现“转岗即能顶岗”,切实增强企业职工适岗转岗、支撑行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素质。三是聚力支持急需紧缺职业培训。建立按需定训、因人适训、及时参训的开发管理机制,定期发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紧缺职业目录,优先选择就业供给关系紧张、促进产业升级显著、稳企稳岗效果明显的职业纳入当地紧缺职业目录,并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扩大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组织技师、高级技师研修培训,着重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比例。鼓励企业围绕我省重点培育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新产业技术工人培训,支持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机器人、物联网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5万人次以上。四是聚力支持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服务当地主导产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智改数转”企业,组织新招用职工和转岗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培训。

通过政府建立与企业和培训机构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举办政策宣讲会、搭建对话平台、即时备案审核等举措,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培训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将新型学徒制培训层次拓宽到高级技师,完善经费补贴政策,根据不同职业和培训等级的培训成本,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的补贴。将技工院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情况列入学校办学评价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明确新型学徒培训任务,组织技工院校“百校千企”新型学徒培训对接签约活动,“十四五”期间每年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万人以上。

二、突出“质”的保障,努力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施专项技能提升行动,提高补贴性技能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增加培训的有效供给。一是着力加强产训结合。主动对接省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推行“企业岗位+劳务机构+培训服务”全链条工作模式,广泛运用“互联网+”“智能+”“职业培训券+”等手段,变革创新培训方式,整合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建设全省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链有效衔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技工院校入企办学、入园区办学,同时依托技工院校建设高质量公共实训基地,更多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积极面向社会高质量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二是着力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价值化发展机遇,加速打造数字技术工人队伍,会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部门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建设集培训、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于一体的数字技能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市场主导、共建共享的数字技能资源供给体系,建立多层次、高效协同的数字技能重点攻关平台。

鼓励各地与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敲定合作事项,举办数字技能类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班,共同开发数字技能培训课程资源,联合打造一批功能突出、资源共享的区域性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培育更多数字经济实用人才和数字技能熟练劳动者。全省力争每年开展数字技能培养培训10万人次以上。三是着力优化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实现培训对象实名认证和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领,记录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电子档案,建立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提高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动员人社部门、技工院校和培训评价机构有关人员联合组建“千人千企服务团”,与产业链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建立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攻关和经办指导等便企恵企服务。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向社会遴选推荐优质线上培训平台和线上课程资源,鼓励各地对接推荐的培训平台为企业量身定做个性化线上培训服务,力争每年开展线上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四是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等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便于劳动者准确掌握信息、便捷参训参评。

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和参训人员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补贴性培训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补贴性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建立完善参训人员培训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推行“企业岗位+劳务机构+培训服务”全链条工作模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和劳动者必备等环节集中,推进培训资源和评价资源库的开发应用和共建共享。推行公共就业创业培训机构服务地方标准,强化对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督导,建立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健全培训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加强示范引导和品牌培育,提升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运行能力。

三、突出“评”的导向,大力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从技术技能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对技术工人所具备的技能、才干进行科学评价认定,为其个人发展提供更广阔的阶梯式目标,以利于兑现其相应待遇,形成更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是大力推进技能评价改革系统化。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构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并统筹做好各类评价结果的有机衔接。落实“放管服”要求,广泛备案企业、院校、行业组织等各类机构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开展自主评价、院校和行业组织等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的评价主体布局。鼓励支持企业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开发培训教材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题库,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评价等级结构。二是大力推进技术工人评价现代化。智能制造生产设备的应用普及产生了全新的工作现场,对新技术工人提出了生产线系统集成、现场管理、设备装调运维等全新的技能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今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向上延伸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用于满足上述复合型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求。“新八级工”制度让年轻的技术工人看到向上发展的更大可能,可以吸引更多年轻人走进工厂、沉在一线,激励更多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攀上技能金字塔塔尖,助力企业在智能制造领域实现新突破。我省加快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注重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数字技能首席技师,优先试点评聘数字技能特级技师,目前已培育“省企业首席技师”992人,并确定29名同志为我省首批特级技师。三是大力推进技能评价资源多元化。针对新职业新工种日新月异、评价技术资源跟进不及的现状,及时回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呼声,一方面,积极承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题库开发任务;另一方面,在全国率先建立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发布“十四五”期间技能人才评价22大紧缺技术资源方向,采取社会协办、自主开发、政府购买等方式,遴选研发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单位定向推进,每年形成40个以上快速响应成果,并及时应用落地,增强职业标准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针对社会需求量大,操作易上手、好就业的地方特色产业,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帮助更多劳动者通过“微技能”拓展就业空间。四是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化。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比照认定制度,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高级工和技师也分别可以申报评审初、中级职称,目前在工程、农业、体育、艺术等8个领域推动实施职业贯通,让从业者条条大道通罗马。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范围,通过省“双创计划”已引进87名顶尖高技能人才,144名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职称,262名世界技能大赛、江苏技能大奖等获得者被直接授予高级职称。

四、突出“提”的支撑,持续改善技能人才政治经济待遇。年青人愿不愿意进工厂当工人,职业升级与技能红利能否转变为待遇福利,关键一招还要看技术工人的价值体现和社会认可。一是加强表彰激励提升技能人才政治待遇。积极推荐高技能领军人才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选配一定数量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定期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走访慰问和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活动,已先后遴选343名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师赴海外开展研修活动。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奖励体系。积极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评选表彰,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适当提高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表彰和荣誉评选中的名额分配比例,提高表彰奖励标准,拓宽表彰奖励覆盖面。我省已先后有14名技能劳动者荣获“中华技能大奖”,511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7368人获得“省技术能手”,8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以省政府名义创设江苏技能大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已评选产生21名江苏大工匠、225名江苏工匠。二是创新激励机制提升技能人才经济待遇。

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行发布技能人才薪酬调查信息,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工资分配机制,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强化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落实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专项特殊奖励,按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并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技能津贴、师带徒津贴等专项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推进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广常州市推进职工技术创新专项集体合同、泰州市“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等经验,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健全产业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三是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待遇。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并在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支持。落实技能人才享受提升补贴、积分落户等利好政策,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完善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徐州、南通等9个设区市已经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无锡、常州等2个设区市全面放开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和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南京市和苏州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重。同时,积极创新户口迁移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者就业创业地落户。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四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工作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江苏技能人才培养品牌的示范和溢出效应,聚焦经济社会和民生关切,全方位推进技能品牌建设,重点打造“江苏工匠”为龙头,“江苏技校+江苏技工+江苏技造”为骨干的新时代技能人才培养名片,以点带面提升全省技能人才工作品质和社会形象。结合世界技能大赛、国内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技能中国行、“迎世赛,点亮技能之光”、中华绝技等宣传活动,开展技能展示交流,宣传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讲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传播技能文化。

利用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等教育和培训场所,推动设立技能角、技能园地等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引导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关注技能、学习技能、投身技能。广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优秀农民工典型人物,加强农民工培训政策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座谈会、农民工代表座谈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风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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