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史时代定义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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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The American Heritage~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中对“原史(PROTOHISTORY)”的定义,原史的时间段指的是一文化最早的“记录历史”出现的前夕。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定义原史时代是“紧接着史前,但是又早于能以书写文件证明的历史”(注:The Hutchinson Dictionary of World History,1998.)所以,西方将“原史时代”的时间段界定于史前与历史两大阶段的过渡阶段。
作为一个主要使用于考古学上的词语,Christopher Hawkes早在1954年便对“原史时代”加以解释,认为原史的概念是相对于文献丰富的历史,这一时期已经有一些文书记录,但是这些记录只是一些片断,涉及社会非常少的方面,这些记录可能表现于一些刻铭、硬币等等,或是其他地区散乱的文本资料(注:Hawkes,Christopher,"Archaeological Theor yand Method:Some Suggestions fromr the Old World",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6:155-168,1954.(蒙Adam Smith提供,在此谨致谢忱))。Gyn Daniel则认为“原史时期”一词,以称呼古代文献很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的时期(注:Daniel,Glyn,A short history of archaeology.Lon don:Thames and Hudson.1981.(此处转引自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10).)。在法国《史前大辞典》一书中,认为所谓“原史”或“原始史”的涵义是:“首先具有一种方法论之意义,应用于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的文化群体。
为了研究它们,人们因而使用了此概念,它可以是指那些自身尚未拥有文字、然而却为同时代的其他人群所记述和提及的人群(例如征服前之高卢人,他们为希腊与拉丁作家所记述);也可以指那些通过后世的口头传说、记忆或者记载而保存下来其历史的人群。在此两种状况下,其研究可以包括考古学资料及间接的文字记载资料两方面。此时期在年代学体系中只具有一个很短暂的时间范围,而且也不精确。”(注:Dictionnairede la Prehistoire,1988,Directeurdelapublication Andre Leroi-Gourham,Press Universitaire de France,Pris.(此处转引自刘文锁.论史前、原史及历史时期的概念.华夏考古,1998,(3):93.)也曾有人这么总结原史时代的特点:在最初书写文献还很稀少,并且很难读懂,多数最初的记录还没有完全的破译。这历史的最初阶段通常被称之为原史时代。后世的学者也会对这个时代的历史不断的进行文书上的补充。这些文献,在结合考古资料之后,也会成为值得重视的材料。好比一个传说中的国王的名字被发现在刻铭上,关于这个国王的记载的可靠性也就大大的提高了虽然互联网上资料的可用性多是被否定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作为一种对某一问题认识的观点.)。
由字面上来看,“proto-”指的是一件事物的较原始的状态,是一种“祖”、“祖型”的概念。例如英语里的“Proto Austronesian”(原南岛语)指的是南岛语的一种祖型,Proto Austronesian表示了其与Austronesian的差别,也表示了Ausronesian存在的最初始状态。同样的,我们将先商称为“Proto Shang”、将先周称为“Proto Zhou”,所表示的都是商、周王朝的先族,周人或是商人在建立王朝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我们不会将先商称为“pre-Shang”,也不会将先周称为“pre-Zhou”。因此,在“protohistory”这个阶段里,史学开始萌芽,一些记录开始以各种形式出现,虽有文书记录,但是仍不足以让我们据之复原及较为全面地认识历史,这一阶段有别于史前,也有别于历史时期,是史前向历史时期发展的一个过渡阶段。在对这一阶段进行研究时,也需要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以及古代动植物、气候、地质等多种人文及自然、环境学科综合起来的一种研究。
虽然,作为方法论的“原史”的概念还没有被更深入的定义、讨论,对于其意涵还有不太相同的认识,但是“原史时代”在西方已经是受到普遍承认的了。综上,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总结出几条基本原则:1、原史时代是介于史前时代与历史时代的;2、原史时代研究的对象应是一些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文化群体;3、属于某一人群(族)的原史时代的文字材料来自于他人群(族)的文字记载或是该人群(族)自身遗留下来的片断的文字记录(如纪念性的刻铭、零碎的日常书记、宗教性文书等等),而确认这些无法依据文字材料复原的群体的主要手段是考古学;4、由于原史时代当代的文献稀少,考古材料的重要性超过或等于文献材料;5、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器物学以及古代动植物、气候、地质等多种人文及自然、环境学科综合起来。
以下,我们可以根据西方学者对原史时代的定义来检验中国原史时代是否存在。对“中国原史时代”的界定过去我们一般将古史分为史前、历史两大阶段或是史前、传说、信史三大阶段。这两种分类都是由所能见到的文献材料出发的。在考古学引入中国之后,史料的范围已经由以文字材料为主,扩大到包括文献(当时的、追述的)、文物、考古材料、古文字(而古文字的主要获取方法是考古学)。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中国先秦史的研究(这里指的是文献记载中的夏商周阶段),下限是秦始皇帝统一中国(221B.C.)。张光直先生即曾说过,“自从二十世纪初期以来,考古学的发现越积越多,便出现好些以前从来没有看过、听过、想过的新文化,新民族,和新问题。用考古学建立的历史因此更得随时改变。考古学还发掘出新的文字材料来,加强了古文字学这一门学问。研究商周三代历史又可以使用古文字学;近百年来使用古文字学的结果,是知道了传统的三代古史有许多处被古文字学证实了,但还有更多处被古文字全部改观了。”(注:张光直.对中国先秦史新结构的一个建议.中国考古学论文集.北京:三联书店,1999:33.)
战国以前同时期的传世文献材料非常少,即使是当时流传下来的,如尚书、周易、诗经等等的文献材料里,也有许多后人补作或是经传抄而改变的内容。后世对这一时代追述的著作多作于战国及汉代,这其中除了保留部分夏至西周的真实情况外,大多是为了时代需要加以改编、附会而成。所以,我们在面对传世文献以及通过这些文献而认识的古史时,总是要持一些保留的态度。即使是基本被考古材料印证的《史记·周本纪》,其所能为我们提供的,也只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框架,还须我们透过其他手段进行复原。
另一方面,中国的史职是由祭祀活动中兴起的,为了维持特权阶层的地位,与祭祀相关的活动发展的益加繁复,于是文献载录和传承成为必要,历史意识和历史行为在巫觋之中出现。所以巫史不分是早期史传文化的基本特征(注:过常宝.关于原史文化及文本研究的一些设想.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5.)。中国的人文史学传统肇始于西周王室覆灭王官之学降于民,知识分子才脱离王室的束缚,逐渐由过去的“巫”史中走出来。晋史《乘》、楚史《梼杌》、鲁史《春秋》,都成于这个时期。今日我们读到的《左氏春秋》,开创编年记事的体例,是中国历史学发展走向成熟的标志。至此,可供后世学者研究的确实的文献史料开始丰富,文献材料为学者提供了全方位更为丰富的论证材料,考古学成果成为历史文献的一种参照或是补充,而非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此才算是进入真正的“历史”阶段。
王树民先生指出,有些人对于古代史学和史料不加分别,以为根据古代的直接史料,便可以说明当时的史学了,正与把传说当作史实同样是不正确的。如甲骨文是殷代遗物,史料价值很高,在巫史不分的情况下,也可能为史官所作,但原为占卜之用,不是历史记载。钟鼎文多为周代之物,记载了许多重要的史实,但原为纪念性质,也不是历史记载(注: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北京:中华书局,1997:9.)。所以,不论是由文字史料或是史学史的角度来看,三代时期的研究均有其独特性的,不同于史前及历史时期的研究。
由现存的文献材料来检视中国(中原地区)先秦史,春秋以前(甚至是战国以前)的传世文献里没有比较全面的史学著作,所见可靠的文献材料也多经后人修改。考古发现了大量的文字资料,但是这些文字表现的是历法、卜筮、纪念,或是简单记事文字,只表现了商周王朝片段的历史画面,虽然已经极具历史性,但仍不足以充分表现当时历史的方方面面。虽然已经有了史官,但是当时的史官是为上层及祭祀占卜服务,其性质仍不同于后世的史职。“史”的概念还在萌芽的阶段,真正为记录历史的历史记录还没出现,这些都与西方对原史时代的定义相符。所以,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商、西周时期(甚至是春秋时期)作为中国的原史时代。李学勤先生即根据Glyn Daniel对原史时代的定义认为,东周和更早的商和西周不同,已经脱离了这种“原史时期”而跨入真正意义的“历史时期”了(注: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10.)。此外,作为历史文献所不能确定或认识不够充分的,但是仍有相当的文献材料及考古线索的夏、先商、先周也应属于中国的原史时代重要的一部分。这牵涉的不仅是时间的概念,更是一种“族”及“考古学文化”发展的概念。因而在寻找夏的根源上,我们更应该将着眼点放在考古学上的晚期龙山文化。钱耀鹏即由中国历史发展演变的特征认为中国的原史时代的下限在春秋以前,而由考古学的角度认为,上限在龙山时代(注:钱耀鹏.中国原史时代论纲.文博.2002,(2):13、14.)。
至于繁复庞大的传说记载,由于其涉及的时间范围太长,似乎不宜将所有的传说都归入原史时代范围。若如是,那么我们是否把代表旧、新石器时代几项重要发明的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伏羲氏均列入原史时代?另一方面,多数传说内容也很难与考古材料相结合,即使是距离夏代较近的“五帝”传说也很难落实在考古材料上,所以这里不把过去所谓的“传说时代”等同于原史时代,传说虽然也是原史时代涉及的一部分材料,但不是所有的传说都被作为原史时代的材料,所谓的“传说时代”指的是由半人半神、半信半疑的传说材料来体现的,其所涉及的是另一种概念及材料。
中国的原史时代,及其与传统中国上古史的区别在于,传统史学由文献出发,以政治时间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准,所以一般将秦以前划为上古史的范围。在过去所认为无文字的史前时代以及文字发明之后的历史时代之间加入一个“原史时代”,所表现的是历史学的一种初兴状态,以及我们对这一阶段的历史进行研究时所面对的史料的多样性及不确定性(与史前及文献发达时期相较)。这里所指称的“中国原史时代”是:一时代的历史被传说或是不充分的文献(自身的或他人的)记述,必须通过考古材料对这些传说或文献加以检验确定其正确性,并需要由大量的考古资料建立、补充文献所缺乏的各种对当时的研究材料(即使考古材料所表现的也只是当时社会的极小的一个部分)。这一阶段的研究需要由各种学科一起建构出当时的历史、社会、文化、环境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而这种对“原史时代”的研究,也只有在今日考古学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之下才有可能展开。
所以,原史时代概念的提出不论是对历史学研究或是考古学研究都是有所帮助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对象并不应该被限定在整个现代中国领土的范围,而是着眼于族群之上,被介定为以中原华夏民族的原史时代为中心(这并不是说我们对中国原史时代的认识是以中原地区的眼光来看的,而是受制于现有的文字材料),其范围是在中原的古文字材料、传世文献、考古学文化的基础上,向外辐射至与之相关的各个地区、族群、文化(当然,如果该文化也有文字材料,也需被视为认定其族属、文化以及认定其与中原及其他族群、文化的重要材料),希望能将中国原史时代表现为一个各种活动、各种族群联系在一起的有机体,尤其应特别强调中国原史时代多元文化的特性。而对于现代中国境内曾经有的各个族群、文化的原史时代的研究,则应该将其分别命名(如:匈奴原史时代、女真原史时代等等),成为以其为主体的原史时代,以求与以中原为中心的华夏族原史时代区隔开来。
因此,中国的原史时代是:1、时间段在文献所记载的夏至西周晚期(甚至春秋中期),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至西周晚期(甚至春秋中期);2、涉及的对象是中原地区,以及在各种方面与原史时代的中原有联系的各种族群(如羌、鬼方、蜀、淮夷等)、文化;3、主要的研究材料为当代及后世文献,以及原史时代的古文字、考古遗迹遗物、传世文物等等;4、考古材料与文献材料之间是一种互相验证的关系;5、中国原史时代的研究工作需要将考古学、人类学、历史学、文字学、艺术史、器物学、地质学、古生态学等等多种学科综合起来,讨论这一时间段内涉及对象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中国原史考古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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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耀鹏由考古及社会发展进程的角度出发,归结了中国原史时代社会的几项基本特征:1、以城乡分化为核心的早期城市开始出现并不断获得发展;2、以王权为核心的权力结构开始形成并不断强化;3、构成王国的社会基础是部落或部族;4、世袭制成为基本的继承制度;5、文字制度已经在形成与初步完善的过程中。(注:钱耀鹏.中国原史时代论纲.文博,2002,(2):14.)基本上与过去我们对早期文明国家或是青铜时代的认识十分相似。不过,本文所指称的原史时代较之青铜时代或是早期文明、早期国家的概念来说,更强调的是在研究方法及材料上与其他时代的区别。如果,史前、原史、历史三大阶段的划分依据的是我们在认识历史时所使用的材料的情况,那么,随着认识历史的材料的不断被发现、被解读,对于古代历史认识逐渐完备,我们更可能将历史的开始、原史时代的上限提前。
作为中国原史研究最重要的一环的中国原史考古,有其不同于史前或历史考古的特殊性。
其中最重要的是文献材料对考古产生的不同影响。史前考古没有当时的文献材料,后世文献材料对史前的描述主要是神话与传说。神话为非客观的记述,本来无法作为有效的根据。传说的核心部分固然为古代实有,与后人因想象而虚构的不同,但是传说有较大的稳定性,不仅时间、地点、人物易发生错乱,更容易混入神话成分。(注:王树民:中国史学史纲要,北京.中华书局,1997:9.)因此史前考古与文献的相关度很低。而历史时期拥有大量且多方面的文献材料,考古虽然仍能对文献有所增补,但考古研究主要是在文献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以文献材料为主要依归。原史考古与文献之间则是一种互补的关系,文献为考古提供线索,考古则检验文献的正确性,并在文献所提供的框架之上进行更深一层的复原。原史考古与历史时期考古的不同在于,考古学材料在许多模糊的重大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具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甚至是改写我们对历史的认识方式。
在文献材料与考古材料互相检验的操作方法上,已有何驽提出的“文献考古方法”,即是将文献记载的逻辑关系与考古存在背景关系(包括时空、文化性质、聚落结构等关系)作总体地、有机地对应,以求取两者之间更为紧密的逻辑关系。(注:何驽.文献考古方法论刍议.华夏考古,2002,(1):106-111.)虽然这一方法有许多局限性,但仍堪为原史时代考古的一种重要的操作方法。
中国原史考古所涉及的对象是以中原原史为中心,辐及与之有关的各个族群文化。中原以外的族群没有文字,虽然其族属的确认主要是依据他族人记述的古文字、文献材料,但是在其考古学文化被认识的基础之上,进行文化因素分析,可以更进一步地厘清中原地区与其他相关族群之间的关系,及当时文化的多元面貌。
而原史考古在考古学以及古文字、文献记载三种材料并重的情况下,除了研究考古学上的各种课题之外,更可以在文字资料的帮助下,建立中国原史的年谱;另一方面,通过各种相关材料的交叉研究,建构、归纳出中国原史时代人与人群、人群与人群之间的交往,发展的过程、规律及模式,以求重建出这一时段更加客观、完整、丰富的历史以及社会生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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