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9〕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7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按期完成我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在2018年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加快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广泛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部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ETC推广应用。
1.根据省政府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制定我市ETC发行规划和推广应用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7月中旬前完成)
2.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部分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年7月中旬前完成)
3.加快现有车辆就近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各运营管理单位设置ETC客服中心,在收费站、服务区设立ETC车载装置快速安装点,对通行高速公路有关车辆安装电子标签,做好ETC相关服务。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车管所、4S店、运政大厅、政务中心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年底前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推动汽车预置安装。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5.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开展ETC应用研究,提升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及多场所应用。(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
1.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技术要求和总体技术路线,制定菏泽市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建设改造工程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2.推进高速公路各项建设改造工作,完成省级联网收费通信系统和清分结算系统升级改造,以及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硬件和配套软件系统标准化建设,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完成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系统建设。(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要求,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4.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相关设施,做好安全防护,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综合利用正线外的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相关法规政策修订完善工作。
1.按照收费公路相关法规政策,修改调整我市地方性收费政策及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2.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市内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实行入口治超。(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
3.继续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完善政策,科学引导,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4.配合国家、省有关单位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对我市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并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
5.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负责)
(四)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按照新收费体系架构,明确人员编制。坚持属地管理、企业负主体责任、转岗不下岗,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政府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路线图,定期组织工作对接会,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各类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地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省级统筹负责,市财政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
(三)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强化后期运营管理,确保系统和网络安全。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站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
(四)做好风险防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新的收费方式和制式调整,开展工程测试、课题研究,验证相关系统应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在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并行推进,按照应急工作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附件: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现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市政府决定成立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王忠想(副市长)
副组长:许尚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传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杨胜(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李建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合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陶祥松(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宋传山(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吕洪运(市国资委副调研员)孟宪彦(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孔凡申(市银保监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研究我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重要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督导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宋传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所在部门行文公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发
word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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