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内涵有两个方面:
第一,我国已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辩证统一,是从社会的制度性质及其发展程度两个方面,对我国社会所处历史方位、时代坐标的准确界定,构成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即最大实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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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新论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立论基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而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毛泽东曾经比较正确地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问题。在1956年1月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尚未完成的思想。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初步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后,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
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60年代党的指导思想方面“左”的倾向不断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上走了弯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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