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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⑻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

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273名,其中: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06名,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91名,综合类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招聘76名。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和网络缴费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二)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22:00。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学专业和学历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学历如实填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2:00)。报名照片将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特别提示: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4.资格初审。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州属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1.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同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是否服从调配”项的填报情况,对被取消岗位中服从调配的报考者进行岗位调整或退费处理;对被取消岗位中不服从调配的报考者作退费处理。作退费处理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向报考者退还。不涉及岗位调整的,缴费后不予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六)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认真核对笔试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教育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育类党校教师岗位、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5):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上述教育类岗位外的教育类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50%+《专业学科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含中医)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卫生类(不含中医)岗位: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综合类藏汉双语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藏语文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上述综合类岗位外的综合类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者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为准。

教育类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的命题依据及标准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文科/理科)》(全国卷)。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

《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和《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为准。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为准。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笔试日期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笔试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各科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政策性加分

(1)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不含2021年3月11日以后迁入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户籍的报考者。本县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应聘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3.5分。

(2)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3)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4)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5)按照《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加分政策执行。

(6)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5)、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受奖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7)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招募人员按照《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规定加分,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4)、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以上(2)、(3)、(4)、(5)、(6)、(7)项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招募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阿坝、若尔盖、红原、壤塘县籍人员报考本县岗位的,应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到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登记手续。其余加分,报考者应携带加分材料及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向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加分。加分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材料的,后果自负。

政策性加分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中共阿坝州委党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1—1170002)的报考者,由中共阿坝州委党校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5)的报考者,由州教育局、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除上述教育类岗位外,教育类其他岗位的报考者,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由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州属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县(市)、乡(镇)属事业单位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招聘名额与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足1:2,仍视为有效比例。笔试任何科目分数低于该科所有报考者(不含缺考、0分或违纪报考者)平均分数一半的报考者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范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报考信息表》、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终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的学历、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取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位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是否满试用期、是否满最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等,若上述内容不全,视为无效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应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在阿坝州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的,应提供服务证书和服务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面向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定向培养医学专科生”岗位的,应提供与本人签订的《阿坝州2018年深度贫困县人才定向培养工程省属医学院校对口招生方式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资格、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如果招聘名额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2,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由资格复审及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面试当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缺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

教育类中小学、幼儿园、党校、四川省威州民族师范学校、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编码:1170003—1170004)教师岗位主要采取上一堂本学科教学模拟课的方式进行面试。

教育类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岗位编码:1170005)采取上一堂教学情景模拟课的方式进行面试。

卫生类采取考察相关医学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

综合类采取公共科目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优先聘用

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首先按《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要求进行。

其次,按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随军家属,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仅限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依序优先聘用。

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笔试)。

七、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名额),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同类别(卫生类岗位划分为含中医岗位、不含中医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名额),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全州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仍不得低于此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核由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育类岗位的报考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修订后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执行;卫生类、综合类岗位的报考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报考者体检和考核结果将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58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拟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公示后因拟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三)岗位编码为2170006、2170010、2170011、2172502、2172706、2172801、2173001、2173002、2173003、2173004、2173005的聘用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在到岗后的5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初审、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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