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备受关注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未来五年,我国将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此前,在3月16日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社会保障基金是充裕的,在国家规定的统一框架下,可以给地方更多自主权,让他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到的。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
当前,我国社保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缴费率合计为39.25%。适当降低社保缴费率的空间在哪里?降低后如何化解社保支付压力?
社会保险缴费率构成及变化情况
未来降低空间在哪里?
降低后如何化解支付压力?
钱从哪儿来?
降低社保缴费率≠下调社保待遇
青岛出台社保卡管理办法,补卡7个工作日发卡
昨日青岛市下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社保卡业务经办银行的服务规范及监督办法,合作银行受理卡经办服务时,强制或诱导持卡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使用某种收费或变相收费的业务,经调查核实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改正,并对合作银行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该办法规定,社保卡业务合作银行及其服务网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发卡工作,首次申领新卡的,自受理申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向申领人发卡;申请补换卡的,应自受理申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申领人发卡;申请临时卡的,应即时发放。
合作银行及其服务网点经办服务工作窗口对于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并向服务对象出具“一次性告知单”,说明不能当场办理的原因、需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和服务电话,主动协助服务对象在7日内办结相关事务。对违反《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定,并影响服务对象权益的行为,由分(总)行责令限时整改,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同一网点一个年度内累计3次发生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对网点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进行追责。对合作银行在一个月内同类卡经办服务发生投诉、举报3次及以上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合作银行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对社保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合作银行在一个月内发生卡经办服务投诉、举报5次及以上的,合作银行应对社保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在青岛综合自人民日报、青岛早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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