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第二、三笔补贴
(一)申请每笔补贴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以个人申请当月为界)。
(二)满足申请第二笔补贴条件后,一年内须提交第二笔补贴申请(申请第三笔补贴同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符合条件的
也可以电话咨询以下受理机构
如何申请公租房?
目前珠海的保障性住房可申请人员包括: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家庭人群、新就业职工人群、异地务工人群、专业人才人群,保障性住房针对现如今市场较高的房价,可以为上述人群提供有效地帮助。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孤儿年满18岁。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
5、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9、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
3、年满18岁的孤儿。
4、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9、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住房困难家庭人群
1、必须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
2、申请人应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新就业职工人群
1、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
2、年满18岁的单身居民。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4、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5、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7、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异地务工人群
1、年满18周岁的珠海异地务工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或者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专业人才人群
1、年满18周岁的。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准备材料
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申请人劳动合同
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技师资格。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0
其他证明材料
11
申请人学历、技术资格等证明
1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专业人才需要准备的材料
类型
所需材料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格评定相关申报材料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资格
1.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备查,以通过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1.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任职证明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复印件
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1.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簿》(原件备查)
2.任职证明及企业组织机构图复印件
3.园区管委会或统计部门出具的年销售额证明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1.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青年优秀人才
1.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两院院士
1.院士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1.“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省领军人才
1.广东省领军人才项目合同或批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省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1.团队项目合同或批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留学回国创新创业人员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人留学期间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等签证证明(护照或通行证:含照片页、签证页、首次出境页、末次入境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入驻经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负责人或团队成员
1.入驻(孵)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原件备查)、团队成员由企业出具证明(说明申请人为企业团队成员,具体负责何工作)
入驻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的企业负责人或团队成员
1.科技部门的认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入驻(孵)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负责人须提供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原件备查)、团队成员由企业出具证明(说明申请人为企业团队成员,具体负责何工作)
公租房申请入口
网上填表申请
网上填表申请入口:
如下图,点击“网上申请”
提交材料之后,可以登陆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审判结果公示”处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如下图:
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办理地点: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办公电话:2126390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吉大九洲大道中2002号科源楼3楼,咨询电话:3268816
◇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住房保障室
地址:香洲区兴业路413号婚姻登记处办公楼4楼,办公电话:2635995
◇南屏镇政府社区办电话:8670690
◇翠香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0868
◇拱北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133170
◇前山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612319
◇狮山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0719
◇香湾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138081
◇吉大街道办社区办电话:3336228
◇梅华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523817
◇湾仔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810099
◇梅华街道办社区办电话:2523817
◇湾仔街道办社区办电话:8810099
符合条件的朋友们
赶快去申请吧!
同时记得发给身边的家人朋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