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社保函[1999]343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社会保险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进程,推进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的精神,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对原实行行业统筹单位的社会保险属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原中央行业统筹驻粤单位以及省属电力、冶金、水利、煤炭、铁路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按规定由省社会保险局管理。原中央行业统筹驻粤单位及省属冶金、水利、煤炭、铁路单位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单位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二、现实行统一核算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保财险、广州铁路、省邮电、省邮政等原中央行业统筹驻粤单位及省属电力单位,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属地管理的核算办法另行通知。三、原中央行业统筹单位、省属统筹行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发生较大缺口的,由所在市社会保险局提出申请,通过基金调剂和财政补贴等办法解决。四、各市社会保险局要认真做好原中央行业统筹单位、省属单位养老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项目接收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doc关于原行业统筹单位社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社保函[1999]343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社会保险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社会保险属地化管理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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