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说一个沉寂了15年方才得破的案子——辽宁庄河入室杀人案。
2000年6月2日晚上,鞠某、鞠某的妻子以及两个老人睡觉的时候,有三道黑影从房屋背后的窗翻入室内。
撬窗入室点
鞠某听到了异动,起床去查看情况,结果被两名歹徒冲上来卡住脖子,然后殴打、用刀刺翻在地,与此同时,另一个凶手杀掉了鞠某的妻子。
屋内的尖叫声吵醒了睡梦中的两个老人,两人前去鞠某屋内即被凶手用绳绑住,最后三名凶手将室内部分财物带离现场,一共损失了一部手机、部分现金及香烟,三个凶手在离去之前还不忘将电话线切断。
这场入室抢劫杀人造成的结果是一死一伤——鞠某妻子死亡,鞠某靠着装死才躲过一劫。
鞠某与其妻子
但是,因为凶手带了手套作案,且有路线规划,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加上那时候侦查技术所限,警方没有在现场获得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案件发生后,庄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短时间内排查出了近3000名嫌疑对象,但是一无所获。
与此同时,受害人鞠某带着两个老人搬离了住处,父亲因为过度的惊吓精神失常了,母亲也整天伤心流泪,三年后就去世了。
家破人亡,鞠某一边开了家面馆营生,一边则一直在调查凶案的真凶,希望有朝一日能为妻子找出凶手。
但现实却是冰冷的,所有警方手中的线索只有:
1·凶手是个三人团伙,骑了摩托车。
2·凶手两人蒙面,一人没有蒙面。
3·其中一个凶手在离开现场时叫了另外一个凶手一声“老五”。
只有这寥寥三个线索,案件久攻不破,成为疑难案件。
但是,庄河市公安局没有放弃案件的调查,案子成了每个警员心里挥之不去的痛,每个办案人员都有一本本案的卷宗,每天都密切关注着本市、周围县市的相关案件,且对于那些蒙面、抢劫一类的词语高度敏感,每个人都把本案的调查当成了自己每天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2014年9月3日,本市发生了一起两人蒙面抢劫案,被抢劫的是一家小超市,此案件引起了庄河市警方极大关注:
警方对此案进行了细致调查,并结合监控录像串并了另外的抢劫案,将犯罪人之一的雷松抓获:
犯罪人雷松
随后,雷松供认了两起抢劫案,也说出了自己的同伙,但他的确不是十多年前那起入室杀人案的凶手——他那时候还在牢里。
但是,雷松却给了警方一个重大线索,他认识警方说的那个“老五”:
以雷松为插入口,警方顺水推舟的破掉了这起沉寂了十五年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将三名凶手——宋思良、朱吉财、王德安全部一网打尽。
已经52岁的王德案,就是此案件主谋,在做下此案后三人就解散了,而王德安还以为别的犯罪进了监狱:
案子破了,那受害人家属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不相信能破案。”
这何尝不是很多人对于南大碎尸案的态度?
但是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警察,在像本案中的警方这样视案件之重于泰山。
有人说警方破案完全要靠运气,我只能说这种人是真的hape.
很多悬案之所以成为悬案本身就在于凶手占了某些时运而已,所谓“碰运气”,实际上通过偶然事件,表现必然规律,如果调查者本身没有努力破案的主动性,只会蹲着喝茶,那怎么可能找到破案线索?
警方对于悬案日以继日的工作、思考,都是不同程度的努力,都在为破案时机的出现做准备。案件侦破需要发挥聪明才智,需要付出巨大劳动和艰苦努力,而一旦在付出的过程中碰上了机缘,便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有破案的运气,也得有去 “碰”的行为,没有“碰”的行动和努力,破案所谓的运气也不会眷顾于调查者。
最后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我没有任何权利去说出“破不了了”这种话,因为这意味着说这句话的人只用了一句话就否定了南京警方所有日日夜夜的努力,也开天眼预言式的否定了未来案件调查的无数种情况。
因此,我选择站在我的角度相信所有一线的调查员,相信此案一定有告破的那天。
就像王德安说的这样:
附:
附:辽宁庄河入室杀人案案件纪实
社会与法·一线·寻凶十五年:
有人安排我说这个案子“和南大碎尸案没有可比性”,认定了“破不了了”,我不知道这些人说话哪里来的那么大底气,是他真的参与了调查,还是他逛了一圈贴吧、百度百科、豆瓣然后就得出了这个结论,我只是有三个小建议:
——信息不对称越严重,妖魔化程度就越严重。
——依据信息不对称下获得的错误信息得出的结论无实际意义。
你认为警方什么也没查到、什么也查不到,不好意思,那也只是你认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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