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
在社会整体的结构中,人口与自然环境是社会存在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但是,我们对社会的考察是从具体的社会形态入手的,人口和自然环境也要放到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加以考察。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人和自然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一定的生产力,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文化。所以,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社会的基本要素包括了自然环境、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以及思想文化因素等五大类基本要素。
上述五大要素之所以说是基本的,不仅仅是因为社会有机体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而且还因为这些要素都渗透在社会各类整体性层次和社会单位中。社会的整体性层次和社会单位在客观上都是这些要素综合作用的产物。所以,分析任何一类社会整体性层次或社会单位的结构、功能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都离不开研究它们与这些基本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guayunfan.com)
在上述基本要素中,自然环境与人口是一切社会中所共有的最基本的要素。它们的状况如何对于其他社会要素以及对社会系统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同时,人口和自然环境作为社会的基本要素又受到社会系统的强有力的制约。所以,本章首先分析自然环境、人口这两大基本要素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一、自然环境的概念
所谓自然环境,就是指人类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山林、河流、陆地和地下矿藏、动植物等等。自然环境不等于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特殊部分,是指那些直接和间接影响人类社会的那些自然条件的总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会有越来越多的自然条件对社会发生作用,也就是说,自然环境的范围会逐渐扩大。然而,由于人类是生活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中,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是不可能膨胀到整个自然界的。
自然环境包括人类生活的一定的地理条件、生物资源和地下资源。
地理条件是指直接影响一定社会人们生活的具体的地理空间、位置、地形、地貌、土壤、气候等条件的总和。地理条件具有普遍的意义。虽然不同地区的地理条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并通过这些特殊的生态环境,影响各个地区社会生产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生活的特殊风貌,然而,凡是有人群存在的地方,大至国家、民族和人类,小至村庄、农场和牧场,都有一个适宜于人们生活和活动的起码的地理环境。
人口因素
所谓人口,就是指在一定时空内,由一定社会关系联系起来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所组成的总体。人口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构成的中心要素,也是文明的载体。
第一,人口是一个社会范畴。
第二,人口是一个具体的范畴。人口概念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如人口的数量、人口的质量、人口的构成、人口的变动等。
文化的概念
关于文化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迄今已有160多种关于文化的定义(由美国学者克罗伯总结出来的)。定义虽多,但可以大体上将它们划分为对文化的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两大类。广义理解的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对其丰富的内容又可以作不同的分类。有的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大类;有的将它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思想文化三大类;也有的将它分为生产性文化、生活性文化、交际性文化、制度性文化和观念性文化五大类。狭义文化,是指人类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人类所创造的制度文化和思想文化。在有些著作中,狭义文化仅指思想文化。
对文化的概念,虽然有不同的理解,但实际的文化研究内容大同小异,主要研究的是人们的价值观念、知识、信仰、道德、规范、习俗等精神领域里的东西。那种认为文化包括物质文化的观点,也并不认为文化研究要包括对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的研究,而是认为物质文化主要是指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能力,是在人所创造的物上反映出来的一种创造力,一种技术。相反,那种把文化理解为精神文化的狭义理解的观点,也认为文化包括了从思想观念、制度规范到科学技术的广阔领域。因此,对文化概念的理解,表述上不同,实质上是大体一致的。
文化与社会这两个概念似乎反映的是社会生活的两个独特的部分,但在现实世界中,社会与文化是不可分离地存在着的,它们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文化便没有社会,没有社会也就没有文化。它们都起源于人类的劳动,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结果。但是文化与社会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还是有区别的。文化所反映的主要是社会的精神现象,它所涉及的范围没有社会那么广泛。如果说人口、自然环境是社会的“硬件”,那么文化实际上是社会的软件,是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文化与文明这两个概念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主要体现在,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文明的进步有赖于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发展又必然促进文明的进步。它们的区别主要是:第一,文化现象是同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而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时才出现的。可以说文明是较高阶段的文化。第二,文明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它代表进步,不代表落后与反动,而文化则不是这样。文化有主流文化与支流文化,进步文化与反动文化之分。
二、文化的特性
认识文化所具有的特性,对于正确认识和分析文化现象具有重要意义。文化具有如下特性:
1.象征性。文化的象征性是指一切具体的文化现象都只不过是一定文化类型的反映或象征。比如,石斧本身并不是文化,但它反映了原始社会人类制造工具的能力和技术,因此,它是原始社会文化的象征。同样,太极拳是中国文化的象征,相扑是日本文化的象征,蒙古包是蒙古民族文化的象征,等等。文化之所以具有这一特性,是因为文化是构成社会的软件系统,它对于人类的特殊意义必须通过具体的事物或现象反映出来。因此,具体的事物或现象只是对于人类具有某种特殊意义的文化的反映或象征,而不能直接等同于某种文化。
2.复合性。文化的复合性是指任何文化现象都是一系列具有内在联系的文化现象的组合,它主要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第一,围绕着某一社会活动,会产生一系列相关的文化现象。如:宗教活动,就包括了宗教教义、宗教仪式、宗教建筑、宗教组织等宗教文化现象。第二,任何一种文化现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它总是要和别的文化现象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复杂的文化系统。如:教育这一文化现象,与社会的政治制度、科学技术水平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3.多样性。文化的多样性主要是指不同国家、民族、社会集团、社区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如民族文化有中国文化、美国文化等等,社会集团文化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等。
4.共享性。文化的共享性是指文化具有为一个群体、一个社会乃至全人类所共享的特性。从文化的共享性可以导出文化的其他诸种特性,如文化具有渗透性和扩散性,传递性和继承性,以及文化具有习得性。文化的这些特性与文化的共享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文化具有扩散性和继承性,文化才能为他人、后人所共享;反过来,正因为文化具有共享性,它才能得到传播和传递。文化的这种共享性与物质财富的共享是不同的。某一物主将他的东西拿出来与人共享,他对该物的拥有量就会减少。而文化的共享却不会导致原有文化资源的减少。
总之,文化的作用渗透到包括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以及日常生活的所有社会生活领域。这种作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文化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另一方面,文化本身也成为人类环境的一部分,成为环境中的一种力量,反过来制约着人的头脑和人的活动。“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恶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3]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处在一种既定的不能由自己选择的文化环境中,接受文化环境的熏陶与教化,成为该社会的成员,然后再在这一基础上创造新的文化。
人的本质
要理解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首先必须揭示人的本质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什么是人”的问题,自古以来,无数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并从事生产劳动的、有意识的生命个体。“人”这个概念在我们使用的过程中有时指个人,有时指人群或人类,但现实存在的人总是个人。个人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有自身独有特征的人类社会个体。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离开了人的社会联系,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离开了社会关系的变化和发展,一句话,离开了社会,就抓不住人的本质,也就不能正确地理解现实的人。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可以从两方面来加以说明。
(1)个人与社会是有区别的。
社会虽然以人的存在为前提,并且以人的活动来实现自身的运动,但是社会的运动和发展却具有自然历史过程的特点,表现出对一切个人都独立的性质。恩格斯对这一点曾作过精辟的论述。他指出,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人都希望得到他所向往的东西,但是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要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往往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这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形成了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融合成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它服从于自身的运动规律,而决不会以某个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可见社会运动、社会意识具有同个人活动、个人意识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反过来,个人虽然离不开社会,和社会融为一体,但个人的活动也有自身的特点。每个个人都有自身物质和精神的不同的需要,他们往往会同社会的整体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可见,个人和社会是有区别的,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2)个人和社会是统一的。
个人和社会虽然是有区别的,但它们之间决不是两个独立的东西之间的关系,而是密不可分的、统一的。这种统一性主要体现在个人和社会密切联系、互为因果的关系上。
社会化与个性的形成
人的社会化是一个以一定的社会文化作为内容,把一个“自然人”教化为“社会人”的过程。社会化不仅是社会教化、个人学习社会文化、取得社会成员资格的过程,而且是个人通过学习,积累社会知识,发展和形成自己个性的过程。所谓个性,是指一个人在他内在的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的观念、态度和习惯等心理特征的总和。也就是说,个性是个人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人的个性并非生而具有的,它是在人的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受周围环境制约与影响、随着个人社会化的进程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社会化既造就了人的社会共性,又塑造了人的独特个性,它是人的社会共性与独特个性的有机统一过程。因为共性是内在地包含在个性之中的,所以,也可以说,社会化的过程也就是个性形成的过程。
一、社会角色的概念
人的社会化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出合格的社会成员,使其在社会生活中担当一定的角色。“角色”概念本来是戏剧中的一个专有名词,按其本意讲,是指演戏的人化妆打扮后所扮演的戏剧中的人物。20世纪20至30年代一些学者将它引入社会学,认为社会也是一个大舞台,社会中的人就是它所扮演的各种角色的总和。美国芝加哥学派系统地运用这个概念,并把它当作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对社会角色的研究,以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米德最为著名。米德使用此概念旨在说明在人们的交往中可以预见的互动模式以及说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一般认为,社会角色是由一定的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符合一定的社会期望的行为模式。它是人的多种社会属性或社会关系的反映,是构成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的基础。具体地说,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第一,社会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
第二,社会角色是一整套行为规范和行为期待。
第三,社会角色是人的多种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的反映
第四,社会角色是构成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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