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依据国家和山东省博士后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招收4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东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系中共山东省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院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研工作为中心,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立足山东,面向实践,突出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努力向建设一流社会主义新型智库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于2018年12月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随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立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关系,任务目标为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社会科学基础和应用对策高级研究型人才。
二、招收方向
2021年我院拟招收下列研究方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公共或产业经济学
2、公共管理、公共政策
3、农业经济管理
4、财政学、金融学
5、法学
6、儒学
7、海洋经济
三、招收条件
1、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原则上要求脱产,在站时间不少于21个月;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山东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申请表》(后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
3、充分反映本人科研成就的相关材料,包括论著目录、重要论文情况,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资助、获奖励情况。
4、请于2021 年12 月10 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skyrsc@163.com;skyrscjob@163.com(应聘邮件标题:应聘博士后+姓名+研究方向+中国博士人才网)
。
五、招收流程
我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确定拟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招收。
六、福利待遇
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两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我院在职职工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绩效等);
2、享受省、市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3、给予每人8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
4、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5、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6、提供周转住房(两年内)。
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两年内),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省、市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2、给予每人4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
3、以我院名义发表的成果可享受创新工程各类奖励;
4、鼓励支持申请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
博士后研究人员延期出站,待遇按照博士后合作培养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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