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2016年12月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强化监督执纪,及时发现和查处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同时强化监察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问题,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既要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视通过修改或废止不合适的现行法律法规为转变政府职能扫除障碍。
——2013年2月28日,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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