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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社保失业金申领政策

长沙市社保失业金申领政策申领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温馨提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步骤:一是进行失业登记。到常住地、户口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二是失业登记完成后,通过长沙人社APP、12333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携带身份证(目前已没有携带照片要求)进行办理。

操作指南:

失业保险申领业务app操作流程 (可点击)

2020手机APP、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流程(可点击)

办理时间:

每月7至25日(工作日)前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4号窗口办理、河西政务窗口、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失业保险窗口实行全城通办。

提示:长沙已经没有停保60天办理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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