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支撑和创新引领作用,通过全面推行标准化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到“十四五”期末,要全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标准制定应用实现业务全覆盖、地域全覆盖、服务对象全覆盖;标准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高。
《意见》明确了加强标准化顶层设计、健全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定、完善政策标准、强化标准实施、推动区域协同、开展效果评估、加强工作宣传、开展人员培训等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快形成有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间进度、责任分工、保障措施。要加强标准化工作“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带动社会投入,扩大服务供给,合理引导预期,积极稳妥做好标准制定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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