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目标,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这种价值理念覆盖了包括市场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衡量公民道德行为的基本评价标准。这种准则和标准使个人摆脱了市场交换伦理对社会关系的统治。爱国是个人对祖国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明确了个人与国家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个人的发展要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尤其是在资本全球化的时代,更要做坚定、忠诚的爱国者。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的价值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在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劳动分工的不同,没有劳动的高低贵贱之分,劳动者不再是商品,而是有血肉、有情感的具体的人,每一份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站好一班岗,做好一份工,就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获得劳动者的尊严。诚信即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和睦友好,以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从整体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扭转了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克服了金钱至上观念对人际关系的侵蚀。首先,在价值目标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价值表达确立了一个高于市场交换伦理的价值取向,引导人们除了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还要追求更加宏大和崇高的精神体验,如对国家的忠诚、对职业的热爱、对他人的守诺和友善;其次,在精神内涵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价值表达实现了“利他与合理利己”的统一,无论是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处于和谐关系之中;最后,在行为规范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的价值表达传递了人际关系中向善的价值,并使这些价值贯通起来,通过行动的力量增进了国家、社会和集体的整体利益,也通过遵守规则实现了个人的利益与追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抵制几种错误思潮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抵制几种错误思潮在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目标,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这种价值理念覆盖了包括市场经济活动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