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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一、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上林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097498561N,法定代表人:李高平,身份证号码:331082********8257。
经查,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于2022年拖欠其单位38名员工工资57.4326万元,情节严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该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22年12月13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委托人方光前直接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临人社监列告字〔2022〕07号),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高平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2022年12月20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临海市创泰眼镜有限公司委托人方前光直接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临人社监列决字〔2022〕07号)。同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公司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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