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告知: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引导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可自愿申请成为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厅”)用户。用户应当按照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网厅有关规定,申请开设用户。网厅根据用户的角色赋予相应权限。 三、用户在网厅上的言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承担责任。 四、用户在权限范围内通过网厅申请办理的业务、上传的数据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对应业务、数据的书面材料,用户应妥善保管以备审核。 五、用户应当自行妥善管理用户户名及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及密码、经办人员、公章等。因管理不善、人为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六、因网厅本身原因,给用户造成的不便或损失,由网厅改进或承担。但因网络故障或病毒攻击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网厅暂停、数据丢失时,用户应及时重新申请办理业务、上传数据,或采用其它方式申请办理、上传。 七、用户使用网厅违反有关规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用户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终止其用户或权限,并保留继续依法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用户承诺 : 上述告知全部知悉,本用户无条件遵守并重申: 一、本用户有违法律法规规定的言行,由本用户负责。 二、本用户申请办理的业务、上传的数据均为本用户真实、自由表达,由此带来的纠纷由本用户负责。 三、本用户愿意接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本用户或本用户权限的约束。 用户(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 手机号码 专管员姓名 手机号码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用户告知承诺书
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用户告知承诺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告知: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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