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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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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而制定的行动纲领,是总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方针。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在总结过去制定和贯彻基本路线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确立的历史过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邓小平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经济战线要进行全面的重大改革,同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初步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方针。随后,针对当时出现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否定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邓小平及时提出了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四项基本原则。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概念,后来被概括为党的基本路线核心内容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思想逐步形成。党的十二大以后,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三大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写入了基本路线。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必须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2.党的基本路线的内涵

党的基本路线高度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基本途径和根本保证、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方针,既紧紧抓住了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又体现了运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全面推动历史进步,实现民富国强、民族振兴的要求。

第一,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基本路线规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第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基本路线最主要的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基本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回答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体现了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回答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政治保证问题,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和外部条件问题,体现了解放生产力的本质要求。

第三,“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紧紧依靠全国各族人民,有了这两者的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必定能够胜利。

第四,“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奋斗目标的根本立足点。把“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方针概括到党的基本路线之中,不仅是改变我国不发达现状的需要,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奋斗精神。

3.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就有了根本保证,中华民族的复兴就有了希望。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确定,是我党在新时期实现的最根本的拨乱反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统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主张全盘西化,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经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实践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兴国、立国、强国的重大法宝,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群众的幸福线。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绝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绝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党的十八大丰富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的内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2.正确认识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关系

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辩证统一于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的全部历史过程中。在处理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科学阐明和正确处理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政治上清醒和成熟的重要标志。坚持最高纲领也不能离开现实而空谈远大理想;实践最低纲领也不能只顾眼前而忘记远大理想。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坚持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毫不动摇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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