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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新乡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公示

关于确定新乡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公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新乡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公示根据《新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确定新乡市农民工资保证金业务

经办机构名录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的通知》要求,现将新乡市确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经办机构名录公示如下:

一、银行6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二、保险公司6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

三、工程担保公司3家

河南嘉泰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诚建工程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华诚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

公示期满后,以上业务经办机构按照《新乡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在新乡市经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各县(市)、区不得拒绝以上经办机构在本辖区从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不得缩小范围指定经办机构,不得另行征集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发生《实施办法》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协议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暂停或终止其在全市开展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保险公司和工程担保公司未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知存储银行使用应急风险金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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