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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关于申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一网通办”要求,2020年(按省级统筹要求2020社保结算年度恢复为自然年度,即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实行网上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在市本级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以及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8月15日。

三、申报标准

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9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仍可按省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等档次申报,未申报的按其上年度缴费档次核定。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颁布后,将根据“保底封顶”政策确定职工个人最终缴费基数,并按规定自2020年1月起对单位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如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低于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最低缴费基数为3017.01元,最高实际申报。

单位以全部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20年度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

四、网上申报

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到窗口申报)。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网址:),注册法人或自然人用户,进入人社服务模块进行申报。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后将《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情况表》和《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下载、打印、签字,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七天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社保3013-3014号窗口审核。

具体申报流程查看安徽政务服务网右侧“帮助中心”。缴费基数申报QQ群:331543028,加入后可下载相关表格、政策文件、操作流程及工作交流。

五、其他事项

1、参保单位应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时按实申报缴费基数,如某职工2019年月均工资为1280元,其“缴费基数”填写为1280元。

2、2020年新开户单位无需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下载后新增加或减少的职工,无需申报缴费基数,也不能在下载后的《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上增加或减少人员;

3、《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下载后增加或减少的职工,应到窗口或在政务服务网上按人员增减程序办理;

4、缴费基数一年申报一次,申报后本年内不再调整,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申报。

附:

1、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情况表

2、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签字确认表

桐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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