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重庆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6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212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2〕19号)规定,我中心对企业参保职工自愿申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已审核通过的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名单(2023年第三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投诉、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凡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3年4月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第三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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