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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的通知(玉民函〔20

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的通知(玉民函〔20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

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玉林市民政局自发文之日起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对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8年度检查,现将《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须知》印发你们,该须知已发布在玉林民政局网站,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参加年度检查。

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年检结论关系到社会组织的社会信用、税收优惠、评估等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重大权益。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并务必于2019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将全部年检材料报送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进行年度检查。

附件:玉林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须知

玉林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须知

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玉林市民政局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8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对象

(一)2018年6月30日前在玉林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18年6月30日前在玉林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度检查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情况和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度检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逾期视为不参加年度检查。

四、年度检查步骤

年度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通过网上填报年检材料并提交预审:

参检单位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在网页右侧“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入口”进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专栏(也可通过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民政厅网上服务大厅登入),进行用户登录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方式,在线填报《2018年度检查报告书》,并同时上传由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7、2018年评估为5A、4A、3A等级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成立登记不足6个月的社会团体,免除提交上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其中,须上传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单位:

1.所有参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部分社会团体(具体名单请登录玉林民政局网站查询);

网上年检系统《2018年度检查报告书》提交成功后,玉林市民政局对参检单位年度检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并在年检信息平台反馈预审情况。参检单位应及时登录年检系统查询年检预审情况,对预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补充、补正相关材料或作说明(须提供佐证材料),并提交再审。

第二步,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网上年度检查预审通过后,参检单位要及时将年度检查报告打印成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不需送业务指导单位初审)。

第三步,前往民政窗口现场年检:

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参检单位必须在2019年5月31日前,前往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民政窗口(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北路中段)提交年检材料,现场出具年检结论。

其中,到窗口现场年检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18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一式一份);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年度检查工作相关要求

(一)报送年度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检查。

(二)为确保年度检查材料顺利填报,参检单位可于年检系统开放前登录广西社会组织网,点击“表格下载”,下载《2018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8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提前熟悉填写内容、填写要求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参检单位待年检系统正式开放后,必须如实填写《2018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18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发现报告材料不实,将视情节依法处理。

(四)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检结论将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财税优惠、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并影响社会组织信用记录。

(五)参检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年度检查工作,并在年检期间,及时注意关注广西社会组织网、玉林民政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或玉林市社会组织工作QQ群或微信群上发布的有关年度检查的最新通知内容和要求,以免贻误工作。

(六)年度检查结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工作结束,玉林市民政局将通过玉林民政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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