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切实加大关爱、帮助帮扶力度,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若干措施的通知》(豫财社〔2022〕21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县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减少生活困难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劳动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23日
二、救助对象
2022年1月—2022年12月人事代理正常缴费人员(此次救助不设年龄限制,2022年1月缴费至今的申请人员均可享受)。
三、救助标准
缴纳养老保险救助标准不低于400元/人
四、申报地点
(一)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老汽车站东、中原银行西邻一楼)
(二)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民大街38号)
五、申报材料
(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和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各2张。(激活电子社保卡)
(二)申请救助需提前填写《温县灵活就业生活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申请表》,申请表可到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灵活就业服务股领取(老汽车站东、中原银行西邻一楼)、人才交流中心(人民大街38号),也可通过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
六、申报须知
(一)2022年1月—2022年12月正常缴费的人员,因个人征信不良造成系统无法支付的不能享受补助;已停保、转移、退休的人员不在补助范围。
(二)申报人员提供的社保卡(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并激活),并务必到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将在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予以通知,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公众号查阅。
咨询电话:0391—6196101
2023年10月13日
(温县人社局公众号)
(温县灵活就业人员临时救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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